标题: 会议解读|2022年第一次局长办公会(4月8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22-526286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会议解读|2022年第一次局长办公会(4月8日)

发布日期:2022-04-11
  • 字号:
  • |
  • 打印
联系人:徐彬
联系电话:2301930

2022年第一次局长办公会上对《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淄博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两个文件起草情况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起草背景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市极端降雨、大风、冰雹、雷电、极端降雪、大雾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采取一系列工程和管理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了灾害损失和影响。为认真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有效提升防范应对各类极端天气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极端天气灾害的损失和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淄博市实际,组织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

(二)政策依据

《措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淄博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淄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编制过程

1月10日,以市减灾委办公室的名义,起草印发了《关于征求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截至1月2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淄博黄河河务局6个部门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结合实际均进行了采纳,其他均无意见;1月26日,以市减灾委办公室的名义,再次印发《关于再次征求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截至2月7日,市气象局、市局法规科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结合实际均进行了采纳,其他均无意见;4月6日,按规定组织进行了法制审核;4月8日,市应急局组织召开党委会对《措施》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党委会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5大项27个小项。结合郑州7·20特大暴雨复盘情况和我市实际,围绕指挥体系、会商研判、预案编制、大灾应对、责任落实,突出机制创新和分类应对,明确了10类极端天气27条硬核举措,主要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完善。

一是明确10极端天气判定标准。主要包括:极端降雨、台风、大风、冰雹、雷电、极端高温、极端降雪、寒潮、大雾、沙尘暴共10极端天气。

二是完善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当极端天气发生后,根据灾害类型、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市应急局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淄博军分区及驻淄部队负责同志等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极端天气防范应对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极端天气防范应对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承担应急值守工作。强降雨、台风防范应对,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建立完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平战衔接指挥体系。极端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成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保障、医疗卫生、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善后处置、新闻工作、群众生活、专家支持等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极端天气应对处置。

三是建立极端天气“熔断”和自主响应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极端天气灾害特点,认真分析本单位、本系统或行业领域灾害风险,研究制定停工、停产、停业、停运、停课或者调整作业时间、实施特别管控等措施的具体标准,建立与极端天气预警联动的自主响应机制。接到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或本地已经发生极端天气,有关单位在按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和信息报告的同时,可以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自主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停工、停产、停业、停运、停课、调整作业时间或实施特别管控等措施,组织开展先期处置,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和设施设备抢修,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相关人员要按照预案规定迅速到岗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和指挥调度。

四是提高气象监测预警精度和发布时效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平台视频会商功能,建立提早预报预警机制,实行滚动会商、动态研判。建设本地快速更新短时临近预报系统,提高0-12小时极端灾害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对局地强降水、短时大风、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原则上提前30分钟至2小时预报预警;对其它极端天气,提前6至12小时预报预警,并力争提前24小时预报预警。实行分落区精准预警,市级预警落区精准到区县,县级预警落区精准到镇(街道)。

五是完善风险防范应对管理工具。推行风险地图管理,开展极端天气条件下城市风险点位分析识别,建立风险点清单,编制完善洪水、内涝、地质灾害、大风等风险分布图。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结合区域地形、环境要素和城市运行情况,编制重要目标防护图,根据实际需要适度提升防护标准。制定救援力量布防图,采取前置、预置和机动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救援力量部署。健全极端天气应对分析评估和复盘总结机制,不断改进完善应对工作。

突出分类应对,着力完善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任务清单,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预案编制责任,组织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突出极端降雨、降雪,低温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10类极端天气,分别提出了防范应对措施。立足于大灾应对,围绕提升防洪排涝能力、综合减灾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七是细化明确市直31个部门职责分工。做好行业领域极端天气预警传播应对工作,组织指导落实极端天气范应对措施,《措施》对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淄博黄河河务局市水文中心、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淄博供电公司淄博军分区武警淄博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铁路济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淄博银保监分局在遇有极端天气时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是建立完善极端天气防范应对监督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监督考核办法,明确监督考核方式和内容,并将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对工作重视不够、应急预案不完善、预警发布不及时、应急响应不到位、应对措施和处置不力等涉事单位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对造成重大问题或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二、《淄博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

(一)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十三五”时期,全市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县、各部门共同努力,稳步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一系列自然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时期,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多灾种集聚和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持续加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我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二)政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博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

(三)编制过程

2021上半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为做好规划编制,成立了工作小组,于20219月形成《规划》初稿。2021年11月16日,印发《淄博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淄博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意见的通知》(淄减办函发〔2021〕4号),征求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对《淄博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及建议。2021年12月21日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正式下发,减灾委办公室根据正式文件对淄博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22年3月7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28日,印发再次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再次征求各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意见建议情况,对《规划》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4月6日,按规定组织进行了法制审核。4月8日,市应急局组织召开党委会对《规划》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党委会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防灾减灾现状与形势;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第四部分重点工程;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现状与形势。概括总结“十三五”以来我市防灾减灾工作在体制机制、预案体系、综合防治能力等方面取得的进展、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二)总体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遵循的五条基本原则以及工作目标。总体目标包括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和年均因灾死亡率控制在每百万人口0.5以内。分类目标包括洪旱灾害损失率、森林火灾受灾率、综合监测预警、工程防御能力、灾后救助能力、应急救援力量等九个方面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规划》围绕推进防灾减灾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健全灾害管理机制,包括完善领导指挥体制、工作机制、协作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二是提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包括完善监测预报预警网络体系、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三是提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包括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升城乡抗灾韧性、重点领域抗灾工程建设。四是加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包括提高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强化运输保障能力。五是强化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包括推进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六是提升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包括积极推进技术研发、加快成果应用促进装备更新、加强人才建设强化智力支撑

四)重点工程。根据七项主要任务,提出十一项重点工程,分别是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教基础工程、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督导落实等三条保障措施。

(五)完善创新

对照省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把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内容纳入我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完善。

一是在面临机遇和挑战方面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看我市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大风降温、暴雨、台风、风雹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极易引发城市内涝、农田渍涝、山洪等各类灾害,防汛形势严峻。全市现有水库164座,南部山区山高坡陡,水库、塘坝多,多为头顶库、串联库,河流纵横交错,源短流急,防汛压力大。受汛期强降雨影响,黄河防汛形势日趋严重。森林防火任务繁重,淄博市森林生态系统主要为人工林,面积187878.46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2.46%,博山区和沂源县分别达51.6%、62.1%,林区可燃物日益增多,多数林区达到每公顷30吨以上,已超过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临界值。地质灾害隐患多,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受电力、交通等因素制约,监测预警难度大,对群众生产生活构成较大威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队伍和物资装备现代化水平、综合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现有应急队伍76支2502人,其中: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50支,森林消防队伍22支,矿山和隧道行业救援队伍2支,危化和油气行业救援队伍2支。全市共有社会组织应急队伍14支,其中专职人员人数371人,注册志愿者数7351人,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人员数256人,持证师资人数131人。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救援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素质能力亟待提升,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还不健全,风险管理、减灾工程、应急管理等专业人才短缺,干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不够。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32个,储备应急物资1114848件(套),其中:生活类16834件(套)、救援类1095438件(套)和其他2576件(套),储备方式较为单一,数量、种类偏少。应急救援装备特别是大型专用现代装备缺乏,难以应对大灾救援需要。

二是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方面:加强人才建设强化智力支撑整合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山东理工大学高端智库专家等资源,在灾害风险研究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进淄博市灾害风险保障研究和实践工作,助力淄博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三是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方面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依托全域覆盖的应急管理感知网络,采集汇聚自然灾害风险监测数据,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工作,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实施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与《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融合对接,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和全市历史灾害数据库,汇聚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尾矿库等各灾种监测数据,加快自然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构建群专结合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