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21-51986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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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内容

本指南包括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首次申请事项实施许可的承办机构、许可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监督电话等

2  承办机构

市应急局行政许可科(以下统称窗口)

3  许可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

3.2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4  授权形式

 全部授权

5  许可条件

5.1  申报材料齐全;

5.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经营条件。

6  申报材料

6.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表(登录淄博市应急局网站:ajj.zibo.gov.cn“政务公开—下载中心”下载)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6.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6.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免提交)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6.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6.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份数根据审查需要提交)

6.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6.8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7  办理程序

7.1 申请单位通过淄博政务服务平台(http://zbzwfw.sd.gov.cn)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注册(注册和申请材料上传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咨询2306888)

7.2  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快递或自送至窗口)

7.3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预审

7.4  窗口工作人员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7.5  申请单位就审查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报审查机构及专家确认

7.6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7.7  窗口负责人审核

7.8  分管领导签批

7.9  窗口发放或寄递《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8  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无收费

9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完成问题整改的时间)

10  联系方式

0533—2306863(带传真)

邮箱:zbajxkk@126.com

11  窗口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凤阳大厦西邻)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12  监督投诉电话

0533-2779369、230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