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20-20084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0-09-01
  • 字号:
  • |
  •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聚焦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对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改复查率达到100%;

(四)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五)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

(六)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败诉率为零。

三、编制原则

(一)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293号),将中央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和市管企业列入重点执法计划。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区县属企业除集中执法、专项执法等活动外,均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坚持高危企业优先、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兼顾、各区县抽查相对均衡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将严格执法寓于热情服务之中,对于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以教育、整改为主;对于屡查屡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罚,直至提请政府关闭。

(三)坚持实事求是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安全生产阶段性、季节性特点,在省市每年开展的集中执法、专项执法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员执法,统筹考虑党建学习、事故调查、督导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等工作任务,以及执法力量、技术装备等实际因素,坚持执法时间服从执法质量的原则,仔细核算执法检查时间,科学界定执法范围及检查频次。各区县应急(安环)局要积极配合市应急局,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避免重复、交叉执法。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监督检查重点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对市级监管企业的执法检查。

2.督促指导区县安监执法工作。

3.受理、查处群众举报和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

4.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6.其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重点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及重点敏感时段和季节性特点,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开展精准执法,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检查范围及频次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计划检查企业265家,其中重点监督检查企业39家,一般监督检查企业30家,安全生产中介机构6家,随机抽查企业160家,查处群众举报30家。

重点检查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计划内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预计检查和复查企业608家次。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机关各有关科室和安监支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对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有针对性的制定每月监督检查计划,由安监支队统一上报市司法局备案。监督检查计划需要调整的,需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双备案”制度。

(二)创新执法机制,增强执法效果。不断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机制,将严格执法寓于热情服务之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查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法,通过组织同类企业分析会,达到一个企业受处罚、多个企业受教育的执法效果。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建立“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寓于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与事故调查处理相结合,通过组织召开执法反馈会、执法分析会等方式,加强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提高企业尊法守法意识,实现执法与普法并重,整改与提升并行。要坚持以案释法,及时编制以案释法案例,落实普法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四)完善执法卷宗,规范档案管理。局机关有关科室、安监支队要完善执法卷宗,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的企业进行逐一建档,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文书、各种证据材料以及执法案卷需要的其他材料,卷内文书要符合立卷归档要求,案卷统一归入档案室,以备今后查阅检索。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服务质量。定期召开执法调度会议,每月统计、通报全市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继续实行月度执法工作考核评比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执法调研,及时总结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服务质量。

(六)强化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廉政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有关工作纪律。继续实行廉政执法监督卡制度,定期回访被检查单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1.2020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时间测算说明     

           2.2020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1


2020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时间测算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时间测算如下:

一、执法人员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共有一线执法人员106人,核定纳入2020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75人,占执法人员的70%。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18675个工作日

个人法定工作日=366天-104日(休息日)-13日(节假日)=249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9×75=18675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3874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8675)-非执法工作日(7289)-其他执法工作日(7512)=3874个工作日。其中:

(一)重点监督检查1092个工作日。

重点监督检查1092个工作日,共检查市级以上企业39家(含分厂和子公司)。(责任科室:安监支队)

(二)一般监督检查282个工作日。

1.危化品企业监督检查154个工作日,共检查企业14家。

(责任科室: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2.非煤矿山、工商贸企业监督检查128个工作日,共检查企业16家。(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科)

(三)“双随机”执法检查1280个工作日。

“双随机”执法检查1280个工作日,共抽查企业约160家。其中:危化科16家,基础科24家,安监支队120家。(责任科室: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监支队)

(四)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12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7512个工作日

(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5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二)实施行政许可228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行政许可科)

(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8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四)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办公室、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五)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六)开展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检查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0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八)办理行政听证、复议、行政应诉7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九)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8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7289个工作日

(一)机关值班750个工作日。

(二)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250个工作日。

(三)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924个工作日。

1.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督查指导39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2.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对区县督导检查52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安监支队)

(四)参加党群活动1950个工作日。

(五)病假、事假375个工作日。

(六)法定年休假1040个工作日。


附件2

2020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计划检查企业265家,其中重点监督检查企业39家,一般监督检查企业30家,安全生产中介机构6家,随机抽查企业160家,查处群众举报30家。具体名单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39家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橡胶厂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炼油厂

(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烯烃厂

(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第二化肥厂

(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氯碱厂

(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塑料厂

(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

(8)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储运厂

(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

(1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运行维护部

2.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

3.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4.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不含下属片区)(抽查1家下属单位)

6.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1)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2)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第二赤泥堆

(3)山东山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7.山东铝业公司

(1)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2)山东铝业公司氯碱厂

8.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

9.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中材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11.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

12.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

13.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子公司)(抽查1家下属单位)

14.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5.山东耐材集团鲁耐窑业有限公司

16.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

17.山东八三石墨新材料厂

18.山东八三特种耐火材料厂

19.山东省生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军工部分)

21.淄博淄柴动力有限公司

22.淄博淄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23.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含下属企业)(抽查1家下属单位)

24.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

25.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含军工部分)

26.国营山东第二机械厂(不含军工部分)

27.山东巨明机械有限公司

二、一般监督检查企业30家

1.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2.华谊合丰特种化学淄博有限公司

3.山东森杰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4.山东北方淄特特种油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新金都花园加油站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新王庄加油站

7.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淄博泰科经贸有限公司

9.山东省沂源县土产棉麻有限公司

10.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

11.淄博彩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高青县鸣乐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13.山东盛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4.淄博张店房镇制氧厂梅河分厂

15.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16.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侯庄矿

17.淄博淄川鸿丰矿业公司安益粘土矿

18.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山1#尾矿库

19.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5#尾矿库

20.山东华联矿业股份公司3#尾矿库

21.淄博西崇山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22.山东王村铝土矿有限公司

23.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淄博市淄川超峰粘土矿

25.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

26.淄博苏李矿业有限公司

27.淄博西齐矿业有限公司

28.淄博杨古矿业有限公司

29.淄柴机器有限公司

30.山东省生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6家

1.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

2.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3.淄博恒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4.山东九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淄博鸿德矿用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6.山东齐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随机抽查企业160家

五、查处群众举报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