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市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清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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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822A/2022-52287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淄博市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淄安委发〔2021〕5号)和《淄博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淄应急字〔2020〕43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包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现将淄博市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清单予以公告。
附件:1.淄博市地下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清单
2.淄博市露天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清单
3.淄博市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清单
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