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侯念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收悉。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针对提案中的问题逐项开展调研工作,现答复如下: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历来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意见。2022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制定出台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
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应急管理局扎实开展摸底调研,充分借鉴外地市改革经验,于6月28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博发电﹝2022﹞43号),全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改革迈出坚实的一步。
一、关于“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方面
淄博市目前按照属地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完善市、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各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各层级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
市应急局对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本级行政执法职责,负责中央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省管企业除外)和市级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全市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联合执法、异地执法、专项执法工作,对区县履行执法职责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抽查,接受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做好省级查办、直接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本级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中央企业四级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以下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程序统一赋权,由管委会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工作,明确相关职责,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
二、关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市应急局对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是严格人员准入,新招录的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加强应急管理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考察。二是建立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入职培训、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定期轮训的管理和培训制度。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在职教育培训,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共建、网络学院等方式,加快补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短板。四是通过开展执法程序实操作业、执法文书制作、现场执法演练等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执法队伍综合业务能力。五是建立完善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奖惩机制,对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情况的检查、评估,将执法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列入评估指标,定期评估,严格奖惩,充分调动执法队伍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三、关于“增强执法装备配备的力度”方面
市应急局建立健全了执法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执法装备、查办案件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一是强化了执法人员职业保障,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为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健全了执法人员交流培养、考核奖惩机制,加强执法绩效、作风纪律考核机制,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向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倾斜。三是建立健全了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保护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追究执法失职渎职责任。畅通执法人员申诉渠道,保障合法权益。四是按照准军事化管理要求,落实上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统一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按照规定着装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
四、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方面
市应急局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梳理了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设立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强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管理,编制了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三是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四是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水平。
五、关于“完善执法方式”方面
市应急局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持续推进分类分级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应急管理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说理式执法”“执法+专家”“示范式”等执法模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并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二是利用移动执法终端、自动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创新执法检查和取证模式。积极运用国家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和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科学统计分析执法信息,为开展精准执法工作提供依据。三是完善了协调配合与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提高执法震慑力。
六、关于“扩大执法影响力”方面
市应急局在扩大执法影响力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以案释法、安全生产短视频、安全管家、志愿者服务、“1+2+N”联合执法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扩大执法工作影响力。二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较为典型的案例,及时与宣传部门协调沟通,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全市通报相关案情,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扩大执法影响力。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依法行政,统筹规划,加快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中的重要作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