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113
建议人: 农工党淄博市委
主办单位: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1-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农工党淄博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建议》收悉。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针对提案中的问题逐项开展调研工作,现答复如下: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历来高度重视我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随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触角不断向各行业领域不断延伸,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国家从法律方面赋予了基层镇办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战场也恰好就在基层。因此,做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一、关于“进一步增加机构编制,确保人事相称”方面

淄博市目前在“优化机构编制,确保人事相称”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增加编制,保障人才。各区县结合辖区内的企业总数、危化品企业数和重大危险源数等核心因素,增加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编制数量,同时要求新招聘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开展辅助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保障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需求,填补基层执法力量的不足。

二是优化机构,盘活编制资源。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加强和规范基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探索准军事化管理举措。鼓励执法创新、培育典型、树立执法工作标杆,不断总结创新性执法经验做法,调动发挥好基层执法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统筹执法力量,实行“局队合一”。各区县强化全员执法,明确执法身份、配发制服装备、实行双重管理。与局内业务科室实行“局队合一”,统一行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责。通过“局队合一”模式,有效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检查频次,持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效能,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落实落细。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方面

淄博市目前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梳理汇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性法规文件,纳入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提高基层执法队伍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结合工作实践,围绕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分析总结,讨论制定常见违法行为调查取证规范模板,对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取证范围和调查询问人员范围及主要内容等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调查取证统一内容。

二是计划执法,落实制度。科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执法方式,严格按计划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双备案”制度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廉政承诺书制度等要求,做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公正、廉洁文明,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注重培训,提升能力。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人员集体培训学习活动,通过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执法人员交流学习等活动,努力提升各级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定期通报。市、区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采取调研座谈、专项指导、文书评查、案卷分析、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强对重点执法工作落实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执法质量、执法力度、执法程序、执法纪律等方面监督指导。建立每月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质量以及执法信息上传等有关情况全部纳入通报内容,将通报做实、做细,切实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和办案制度,不断提高基层执法队伍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淄博市目前在“队伍建设不稳,人员流动频繁”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建立机制,重点培养。加强基层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多加关心和帮助,加强与执法人员交流互通,给予执法人员鼓励支持,时刻掌握安全生产进展情况,减少工作中的纰漏和问题,把握安全生产执法大局。

二是协调管理,优化环境。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各项廉政纪律规定,通过开展党性体验等活动,引导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恪守职业行为规范,增加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深刻的爱岗敬业教育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团结奋发的工作氛围。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提供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近年来,随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触角不断向各行业领域不断延伸,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安全生产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国家从法律方面赋予了基层镇办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战场也恰好就在基层。因此,做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一、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淄博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同时也是化工大市,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60余家,一般工贸企业(含规模以上企业)5020家,危化品运输车辆5846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673个。淄博市危险化学品、化工行业所占比重大、重大危险源的密集程度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重、压力大。通过对2021年底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统计数据情况看,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编制数为346个,实际在编人数为386人,实际在编在岗人数为388人,平均每人监管企业数量在14家以上。可以看出,我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与实际监管任务相比仍有不足,监管力量仍显薄弱。 (二)执法检查质量普遍不高。目前,基层监管执法虽然取得较大进步,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量普遍较低,成效不够明显。淄博市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辖区内高危企业数量较多,面临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较重,基层工作人员数量少,工作任务极为繁重,有时因忙于各项日常迎检等工作,没有时间学习研究专业知识,不了解执法相关的法规,导致执法工作效果不强。 (三)专业素养参差不齐。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仅懂得基础理论,缺乏工作经验、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特别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来,不能适应大应急、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势需要,专业知识面不够广、业务能力稍显不足。目前,我市基层乡镇(街道)的在编人员的专业五花八门,化工、煤矿、机械、法律相关专业的执法人员少之又少,执法人员专业技能水平高低不一,极大地影响的执法效果。 (四)队伍建设不稳,人员流动频繁。现阶段,我国基层生产事故追责问责体制机制不合理,追责问责主体模糊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追责问责压力大,让执法人员工作严重缺乏成就感、安全感,这些都不利于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并没有认真对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个人成长和进步关心不够,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多年,职务和薪资待遇晋升困难,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议 二、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增加机构编制,确保人事相称。建议有关方面在制定编制工作中,要根据辖区内的企业总数、危化品企业数和重大危险源数等实际情况,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确定编制数量,确保辖区内工作人员数量和监管任务相匹配。同时,建议有关方面进一步理顺基层生产事故追责问责体制机制,杜绝盲目追责问责现象,着眼解决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人员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明确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其次,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双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的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检查,也可联合其他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把各部门力量聚集在一起,对重点企业、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建议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推动人才队伍建设。首先,建议有关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支出,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管,配强配齐基层监管执法物资装备,确保基层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其次,建议有关方面真心关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人员,增加其职务和薪资待遇晋升渠道,增加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进一步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明确入职培训及每年再培训课时要求,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