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站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435
建议人: 丁涛
主办单位: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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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站的建议》(第1204435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坚持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作为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纵深推进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就全市电动车火灾发生起数来看,我市截至4月份较去年同时期相比下降了25%,有效遏制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高位部署推动。市安委会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下发为期三年的《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住建、商务、供电等17个部门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内容;2018年下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9年下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发力。市公安局、住建局和消防支队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的通知》;市住建局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对停车棚设置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市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狠抓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等关键环节,全力打击制假售假、私自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单位“自治”。全面铺开“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组织全市160家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要求各单位和物业公司将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纳入巡查人员24小时巡检内容,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

二、多措并举,强化综合施治。一是联合指导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会同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住宅小区深入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检查,督促建立电动自行车管理“摆放有人管、充电有人守、出入有登记”机制。对于发现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二是做实末端管理。坚持实体网格与虚拟网格同步发力,利用“虚拟网格”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派出所、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村庄(社区、九小场所)负责人5类消防安全微信群中调度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疏散通道等消防巡查等情况,有效衔接实体网格。三是发挥“一呼百应”机制。利用“一呼百应”管理系统群组实时对讲和视频传输功能,对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每日防火巡查工作进行调度,利用微信群实时上传电动车管理照片、录像等内容,定期发布火灾防范预警,指导做好人员疏散、火灾初控、区域联动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治理氛围。一是发挥媒体宣教作用。我支队在《消防卫士》栏目连续3期开播“关注电动车,安全你我他”主题节目,指导做好社区防火和安全;联合山东商报、齐鲁网、中国山东网、齐鲁壹点等13家媒体,开设消防专栏,每日刊播消防动态新闻,通过大众网淄博频道,联合播出“电动车火灾预防知识”专题访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宣教氛围。二是创新宣传引领模式。征集制作了卡通宣传画册和小贴士,在居民区、商业区和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张贴宣传画5000余份,在“电动车”问诊等维修站点设立温馨提示栏50余个,以卡通形象和贴心语言,提示民众购买环节看质量、使用环节忌超标、充电环节保安全、维修环节选正规;利用楼宇电视、户外LED电子屏、大型广告牌及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张贴《通告》宣传海报,大力普及电动车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宣教。我支队发动企业员工、镇街、村(居)民委员会参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活动中,并先后联合教育、民政、文化等部门及消防志愿者宣传服务队等社会公益团体,开展消防宣传“进军训”“进社区”等七进工作,上门“做宣传、查隐患”等志愿公益活动,针对性宣传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知识。

下一步,消防部门将加大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以开展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和消防车通道“清障”执法工作为契机,科学谋划,合理部署、扎实推进,探索创新联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率,为淄博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几乎每家都有一到两辆甚至更多。但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问题一直困扰着用户,安全停放和充电应当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用户充电无非是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在家里充电;二是在贮藏室或楼梯间、楼道、走廊充电;三是从家里顺出电线在室外给电动车充电,即所谓“飞线”充电。实际上这三种方式都不安全,容易引起火灾或触电事故。尤其是前两种方式更加危险,如果引发火灾易引起重大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江西南昌、北京朝阳及我市都有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报导。 目前最安全方便的措施是建设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站,集中在室外充电,到点自动断电,不易引发火灾,即使发生火灾也不会造成大的损失。 为此建议: 一、有关部门、单位按照2017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 二、政府制定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或社会机构在各生活小区、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车辆集中场所,投资建设电动自行车智慧充电站。政府部门管理,市场化运作。 三、安全、消防等部门单位加强教育和监督检查,尽量杜绝不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