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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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822A/2025-54038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11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
鲁应急发〔2025〕1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已经省应急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3月20日起施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应急发〔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