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告(2024年第5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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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822A/2024-548703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5年5月修正)的有关规定,根据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用印申请和相关规定,现将淄博丰弘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康淄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丰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原许可证正、副本作废。请高新区相关部门做好注销后的淄博丰弘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康淄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丰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注销名单
序号 |
企业 名称 |
证书编号 |
原许可证有效期限 |
许可范围 |
属地 |
1 |
淄博丰弘化工有限公司 |
鲁淄危化经〔2022〕100542号 |
2023.1.10至2026.1.9 |
硼氢化钾、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硝酸钾、硝酸银、重铬酸钾、硝酸、硫磺、乙酸异戊酯、石脑油、粗苯、1,1-二氯乙烷、正己烷、二硫化碳、石油醚、甲醇、乙醇[无水]、2-丙醇、乙酸乙酯、乙腈、1,2-二甲苯、正丁醇、乙酸正戊酯、氟化钠、氢氟酸、正磷酸、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甲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钾、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氨溶液[含氨>10%]、甲醛溶液、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马来酸酐***(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 |
高新区 |
2 |
山东康淄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鲁淄危化经〔2022〕 100226 号 |
2022.6.4至 2025.6.3 |
氯、2-丙烯腈[稳定的]、苯***(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 |
高新区 |
3 |
山东丰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鲁淄危化经〔2023〕100033 |
2022.1.24至2025.1.23 |
硫磺、液化石油气(仅限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禁止作为燃料销售)、甲苯、丙酮、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2-二甲苯、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煤焦油、石脑油、乙醇[无水]、丙烯、乙烷、乙烯、苯酚、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氢氟酸、甲烷(仅限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禁止作为燃料销售)、1,2-二氯丙烷、1,3-二氯丙烷、甲醛溶液、正丁醇***(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 |
高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