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安全生产就要“其身正,不令而行”

发布日期: 2022-06-27 20:40: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在这个流金似火的六月,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在淄博大地叫响!

    当好第一责任人,谁是第一责任人?

    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在各行业领域树牢底线思维、守好安全防线,6月16日起,“淄博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设“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践诺”专栏,第八期聚焦山水水泥。


    现在正处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来不得丝毫麻痹大意。6月1日在公司“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上,我就带领全体员工庄严宣誓: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在一个单位里,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是整个单位安全管理的风向标。作为主要负责人,我明白要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就必须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正确发挥安全领导力才能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组织制定《安全晨会工作实施方案》,晨会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3个级别,公司级晨会由我主持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个10分钟的安全分享,采用口述、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多样化开展。

    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安全“晨会”,促使公司管理层,从我到各部门负责人都主动去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意识。部门、班组也利用每天的晨会时间,让一线员工用自己切身体会讲身边的事故案例,这样让大家更容易接受,更能感同身受,更能体会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拒绝违章作业,通过“晨会”做到岗前收心、岗中关心、岗后放心。
    通过分享日常工作经验和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不仅增加了公司上下的安全凝聚力,形成安全正能量,还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公司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