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提升基层 应急救援能力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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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822A/2022-532648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
一、决策依据
《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保安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精神。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发挥保安队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保安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保安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既是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实现群防群治的有效途径,也是筑牢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的现实需要。
第二部分,明确规范保安队伍的应急救援工作职责。一是将防火检查作为巡逻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是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积极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三是积极参与应急守护、救援救治等工作;四是配合应急救援站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常识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部分,强化保安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加大保安员的应急技能培训力度,将应急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的内容。安排具有应急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确保每一名保安员都能够明确所承担的应急工作职责,熟悉相应的业务技能,提高巡逻检查安全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安全宣传的能力。
第四部分,加强保安队伍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管。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和应急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保安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管与指导,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和应急部门在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时,要将保安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纳入对社会单位检查的内容,督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