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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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822A/2023-54167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2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
为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度业务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提升全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培训对象
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1.采取专题教育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提高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2.采取普及学习的方式。便民利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考核列为日常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掌握申请政府信息的方法,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3.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全局集中培训的前提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
四、培训要求
1.全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2.局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