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24-542707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 字号:
  • |
  • 打印

电子书    |   H5   |    语音播报   |   图片解读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ajj.zibo.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7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301930;电子邮箱:yjgljbgs@zb.shandong.cn,传真:0533-23019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安排,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负责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学习《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市政务公开情况通报》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优化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制订《淄博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度)》和《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栏目信息表》,优化形成7类77项栏目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主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等方面信息,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

(三)拓宽主动公开渠道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淄博应急管理”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深入宣传反映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提升应急处置保障能力等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效。2023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91条,各类新媒体平台共推送各类宣传信息约1395条(其中微信公众号1113条,政务微博224条,抖音58条),“淄博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到233360人。

(四)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完善“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集中答复”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规定格式内容、规定时限答复。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按时答复5件、按时答复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精准推进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印发《2023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并通过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适时督促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对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依申请公开回复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部分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流程还不清。

对此,我局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以促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及早梳理分解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专栏进行公开。

(三)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订下发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涉及的各项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一是立足于“内”,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政务公开的责任链条。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评选优秀科室和先进个人的评定内容,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二是宣传于“外”,强化引导发声,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应急政策信息。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全面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先后推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化工和危化品行业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防治违规电气焊、违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防范一氧化碳专项行动”等系列专栏,及时公开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每季度发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预警提示》。2023年围绕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和应急管理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三是瞄准于“全”,强化服务流程再造,全力提升政务服务的“加速度”。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和营商环境优化,创新推行安全生产“三位一体”许可机制,构建形成“大许可”格局。“三位一体”许可机制在市委“改革实践”公众号公开推介,列入全市“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惠企政策(政务服务篇),被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应急厅推介。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