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安监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2-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安监局

淄博市安监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19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12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建设、主要职责;安监要闻;公文公告;安全生产动态;安委会工作;安全生产大事记;重要活动和图片新闻;服务指南;安全培训;事故通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及官方微博。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979条,涵盖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执法规范性文件总数、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等各方面。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2名兼职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突出发挥我局门户网站的对外公开作用,切实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分管领导坚持公开原则,亲自审定每一项对外公布的信息,不定期检查、督促信息公开情况。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通过制定《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安监发〔2013〕16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发〔2013〕185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字〔2014〕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发〔2015〕73号),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科室直到主管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三)指导区县安监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发[2015]37号),对各区县安监局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公布了考核标准,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考核通报。在政府网站“区县安全生产动态”板块,公开了各区县工作动态127项,并将各区县工作动态及时向国家和省安监局上报,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在政府网站法律法规版块,公开了新《安全生产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强安工作的意见》、《
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发布解读文章,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在安全文摘板块,对《新安全生产法》、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阐述等进行了刊登。在政府网站安全培训版块,以专家在线视频讲座形式解读粉尘危害与控制、煤气安全与防护、职业健康防护等。
  2、开展专项活动,促进互动交流。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开展依法治安集中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学习活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等,并组织淄博代表队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并取得全省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向广大群众和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常识。
  3、充分利用媒体,促进信息公开。加强与《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淄博广播电台的联系合作,定期定时公开相关安监工作信息,做好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视频会议、市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有关领导调研、督查等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快严集中行动的信息宣传工作。配合省级媒体做好“安全生产齐鲁行”淄博采访工作。定期参加淄博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市民面对面,做好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在节目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充分运用“淄博安监”政务微博,主动接受民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加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省安委会(省安办)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事故批复结案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对外公开,截至目前共公开8起事故。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舆情引导和对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后社会反响的预判工作,密切跟踪公开后的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三是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安全监管物联网将雷电、雨量情况及时发布给相关矿山、危化品企业,配合市应急等部门及时提供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及时完善政府网站相关功能版块。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门户网站开设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信息查询”功能,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增添“事故通报”板块,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情况。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在网站增添“安全培训模拟考试”系统,方便考生模拟自测,促进对安全生产的学习。增添“招标项目网上申报”系统,通过网络即时做好招投标工作的申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完善“局长信箱”,及时发送信息与局长沟通。增添“淄博安监微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链接,主动接受民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二)信息公开主要类别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1、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2、安监机构;3、安监要闻;4、公文公告;5、安全生产动态;6、安委会工作;7、事故通报;8、法律法规;9、服务指南。

 

  公开类别

  主要内容

  安监机构

  公开了市安委会职责,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职责,共4项内容。

  安监要闻

  公开了省、市领导部署、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活动,共38项。

  公文公告

  公开了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制订下发的205份公文和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动态

  公开了市局动态和区县动态共244条信息。

  安委会工作

  公开了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大事记共242项。

  事故通报

  公开了2015年8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法律法规

  公开了13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

  服务指南

  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建设项目三同时等11项行政许可程序。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继续完善淄博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2名兼职人员,按照分类及时发布信息。网址:
http://ww.zbajj.gov.cn
  2、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山东省安监局网站、国家安全总局网站报送信息,进行信息公开。
  3、加强新闻媒体合作。与《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淄博广播电台联系合作,定期定时公开相关安监工作信息。
  4、运用微博进行政务宣传。充分运用微博的及时、灵活的特点,及时更新信息工作内容,进行信息公开。2015年共发布微博6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共受理2起信息公开申请。其中,1起按照规定进行了及时回复,1起不属于本部门权限,已与市政府办公厅说明。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信息公开被举报、复议和被诉讼的情形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监察情况
  通过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科室直到主管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十、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市安监局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文件的数量大,审查任务重。二是信息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市政府网站和官方微博中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对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和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