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2-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安监局

淄博市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27
  • 字号:
  • |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要求,市安监局及时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法[2014]29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细化标准,强化落实,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保障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2名专职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突出发挥我局门户网站的对外公开作用,切实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分管领导亲自审定每一项对外公布的信息,不定期检查、督促信息公开情况。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1.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7月9日,局长勾东升代表市安监局向到场新闻媒体发布了我市安全生产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并演示由市安监局自主研发的安监物联网系统,通过问答形式,及时解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2.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新渠道,拓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门户网开设了“安监要闻”、“公文公告”、“安全生产动态”、“安委会工作”等板块,可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利用“淄博安监”政务微博,专设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微博,动态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实效性,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解决提出的问题。

3.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拓展网站互动功能。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门户网开设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信息查询”功能,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在网站增添“安全培训模拟考试”系统,方便考生模拟自测,促进对安全生产的学习。增添“招标项目网上申报”系统,通过网络即时做好招投标工作的申报,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市局网站访问量超过2000000人次。通过完善“局长信箱”,及时发送信息与局长沟通,增添“淄博安监微博”政务微博链接,主动接受公众建议和情况反映,从而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和“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理清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全面、准确地予以及时更新信息,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刘晨刚和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渠道发布信息,与淄博新闻频道、淄博日报、淄博广播电台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及时发布重要活动,截至目前,在媒体已报道相关安全生产新闻30余次,其中专题工作报道已有10余条,力争做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时进行,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定期出版《淄博安全生产杂志》,图文并茂,公开发布近期的重要内容

2、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由行政许可科负责,2014年7月底已完成。二是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审批事项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行政许可科负责,7月份已完成。三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和人员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正在结合运用淄博市行政执法系统,将行政处罚信息实行全过程公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基础建设。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2014年起用2年时间对所有相关人员轮训一遍。建立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及时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时,依法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以公开的,要说明理由。正在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监督保障制度。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提升新媒体使用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对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同时,定期对网站的查询功能进行更新,丰富查询内容,方便公众更准确快捷的查询。

 

 

 

淄博市安监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