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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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822A/2018-135493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2-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地震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地震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实施水平。据统计2017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95条,其中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部门动态类信息280条、规划计划及统计类信息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官方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055条;官方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监测科科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办公室先审查确认无涉密、无敏感信息后分管领导签批,签批后再由网络管理员网上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双渠道发布。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2017〕17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6项政务信息公开任务,落实了各项任务的责任科室以及完成时限,并抓好落实。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2017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在指定网站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公开,并根据市政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的要求,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批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两项合并为一项,其中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批已取消。
(二)政务服务公开
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地震局网站公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业务手册,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进行公开,以方便公众进行查询,同时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全省办理时限最短)。
(三)救灾减灾信息公开
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工作动态、通报我市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情况以及应急准备情况,及时发布我市及邻区3级以上、全国5级以上、全球7级以上震情信息,及时发布影响较大的破坏性地震的灾情信息,年内发布震情灾情信息248条,部门工作动态280条。
(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2017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淄博市地震局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2017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五) 预决算公开
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我局2017年财政预算以及2016年财政决算的详细情况、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进行了及时公开。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健全完善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局门户网站等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发挥新闻媒体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善于运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
一是积极应对九寨沟7级地震。8月8日九寨沟7级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将九寨沟和新疆地震情况编写了《参阅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二是通过市广播电台开展应急广播连线,解答了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三是通过地震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头条等介绍了九寨沟和新疆地震的有关情况,宣传了防震减灾知识。四是在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外墙大屏幕播放九寨沟、新疆抗震救灾图片,第一综合楼一千多人次观看了信息,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举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宣贯新闻发布会。12月19日,市地震局举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宣贯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主要内容、宣贯措施和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并就社会普遍关心的抗震设防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于2017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共7章、47条。《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抗震设防职责,就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服务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建立了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制度,健全完善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体制,以及建设工程抗震设计专项论证、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加强了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服务,强化了既有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与加固。
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市地震局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研究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二是在相关报纸媒体开辟《条例》宣贯专版,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三是适时组织开展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医院提高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四是积极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切实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五是加强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学校、医院减隔震技术应用试点。六是继续推进地震小区划和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发布会上,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周庆德介绍了我市今年来防震减灾工作情况,市地震局分管负责同志就社会普遍关心的我市抗震设防烈度问题、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手续办理问题、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以及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等作了说明。淄博日报等6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将机构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电话、监督电话、单位网址、电子邮箱、英文名称、业务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计划规划和部门动态等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两告知一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震发〔2017〕11号)
2.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助力‘十个新突破’党员争先锋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震发〔2017〕13号)
3.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地震局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淄震发〔2017〕14号)
4.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震发〔2017〕29号)
5.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震组发〔2017〕8号)
6.关于转发省地震局 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全省小学生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手抄报大赛的通知》的通知(淄震发〔2017〕54号)
7.关于举办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讲比赛的通知(淄震发〔2017〕55号)
8.淄博市地震局关于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2017〕15号)
9.关于通报淄博市地震台站信息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函(〔2017〕47号)
(二)规划、计划
1.淄博市地震局关于2016年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打算的报告(淄震发〔2017〕12号)
2.关于印发淄博市2017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淄震发〔2017〕16号)
3.关于转发《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开展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淄震发〔2017〕23号)
4.关于转发《关于在“十三五”期间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震发〔2017〕24号)
5.淄博市地震局关于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打算的报告(淄震发〔2017〕51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类
1.淄博市地震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7〕23号)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在政府网站互动平台-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1件办件,请求公开本部门2012年财政预决算报表。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4〕29号)文件要求,我局已予以公开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收费信息。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局办公室先审查确认无涉密、无敏感信息后签批,分管领导签批后再由网络管理员网上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开展自查,未发现涉密信息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和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未接到网上咨询。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地震局
2017年1月22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0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55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