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19-501200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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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的填写和报批,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审查、法规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一年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27条,涵盖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数、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数、市级主流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数等各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通过制定下发《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试行)》、《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科室直到主管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1.信息公开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有三条途径进行信息发布:一是优先选用政府信息网站发布。二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受理服务。三是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发布信息。

2.及时完善政府网站相关功能版块

在“政务公开”栏目,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办事指南、目录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等进行了调整完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通过完善网站“政民互动”板块、“淄博安监”微信微博,主动接受群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双公示”,2018年共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564项,注销许可事项73项,行政处罚结果114项。

3.网站信息公开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机构职能、要闻、工作动态、公文公告、政务公开、安委会工作和党建专栏。

公开类别

主要内容

机构职能

公开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职责,共3项内容。

要闻

公开了省、市领导部署、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活动,共60内容

工作动态

公开了市局动态和区县动态共73条信息。

公文公告

公开了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制订下发的105份公文。

政务公开

公开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执法检查信息等9项内容共95条信息

安委会工作

公开了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大事记共27项。

党建专栏

公开了理论学习、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扶贫帮困等7项内容,共29条信息。

合计

392

    4.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按照分类及时发布信息。网址:http://ajj.zibo.gov.cn/;二是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法制办网站、山东省应急管理局网站、应急管理部网站报送信息,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四是运用微信、微博进行政务宣传。充分运用新媒体及时、灵活的特点进行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160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15条。

回应解读情况

1.充分利用新媒体,促进信息公开。2018年1月开通运行了“淄博安监”微信公众号,紧紧围绕推动重点工作,集中发布全市安全生产的工作动态。一年来,“淄博安监”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已超过22万人,架起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桥梁。同时,继续加强与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鲁中晨报、大众网的联系合作,定期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做好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全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领导调研督查等宣传报道工作。先后曝光一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参加2期淄博市“政风行风热线”,做好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在节目中提出的相关问题。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互动交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开展安全生产群众性宣传活动、宣传咨询日、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约谈等一系列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注问题。今年共展出安全宣传展板750余块,悬挂宣传标语120余幅,设置咨询投诉台50余个,累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5000余份,收集建议和投诉60余份。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了答复。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被举报、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发生。

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

为贯彻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淄安监函发〔2018〕131号),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将贯彻落实的任务进行了分工,要求各科(处)室按分工做好各项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市化转办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公开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等信息,在网站“政务公开”目录下设置“执法检查信息”子目录,公开了执法人员信息、专项执法总结和每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等11项内容。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2018年2月份,在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二是推进政府会议公开。将局办公会研究确定的事项及时公开,“淄博安监”微信公众号4月9日、7月18日、10月17日分别推送了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三是推进政策执行公开。在“规划计划”栏目中公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全局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等12项内容;四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我局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所有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三)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网站设立的“财政预决算”专栏及时公开2018年度部门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二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14项、检查执法信息59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公开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政策解读,定期向社会公布“黑名单”。

(四)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方面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根据要求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5月30日公开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后,5月31日在网站上发布了政策解读;二是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对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及时收集,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网站“政民互动”板块,全年共收到16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及时进行办理回复。6月27日,举行“市民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共计23名市民走进我局,看变化、谈感受、提建议,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五)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方面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方位落实“一次办好”事项公示制度,“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流程图、申请表示范文本,适用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及承诺告知书示范文本等资料,在政务服务网和我局网站均有公示,并提供下载;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制定《淄博市安监局“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认真梳理和落实“一次办好”事项清单,7月底开始按照“颗粒化”拆分及动态管理原则,将我局第一批公布的49项“一次办好”事项调整为55项,并按要求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展示(固定飘窗);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9月底,我局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办理人员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做到了“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门办理”。事项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主要负责人向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政务服务事项先批后签。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事项、即办件由受理人员当场办结,承诺件由承办人员在承诺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由承办人在3日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确定后,包括注销、补证等简单事项已全部录入政务服务网办理。

(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

一是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网站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设置、服务指南、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局办公室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各科室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七)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根据市电政信息办统一要求,配合落实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二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一年来,“淄博安监”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已超过22万人,推送信息186期,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微博推送400条,公开政府信息115条。

(八)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方面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听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年初制定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教育等形式加强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等等。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同时,进一步梳理原有政府信息,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特此报告。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