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雾红色预警灾害风险提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23-54209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大雾红色预警灾害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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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预警发布中心】淄博市气象台2023年12月28日20时22分将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大雾红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张店区、周村区、淄川区、博山区的部分乡镇能见度已低于50米。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我市全部区县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对交通运输和人体健康有不利影响,请注意防范。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多渠道发布大雾预警,提醒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尽量停止户外活动;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等机械设备,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露天矿山、尾矿库停产撤人;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保障安全;高速公路暂时封闭管控路段车辆低速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进入服务区;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