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雾红色预警灾害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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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822A/2023-54209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
【山东预警发布中心】淄博市气象台2023年12月28日20时22分将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大雾红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张店区、周村区、淄川区、博山区的部分乡镇能见度已低于50米。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我市全部区县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对交通运输和人体健康有不利影响,请注意防范。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多渠道发布大雾预警,提醒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尽量停止户外活动;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等机械设备,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露天矿山、尾矿库停产撤人;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保障安全;高速公路暂时封闭,管控路段车辆低速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进入服务区;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