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23-540313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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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差异化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编制原则

(一)坚持分级分类执法的原则。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将本级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省管企业除外)和市管企业作为抽查重点。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数量,实施差异化精准执法。

二)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加强本级监管企业重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兼顾对其他企业的监督抽查。按照市级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力争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

(三)坚持部门联合和系统内部双随机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信用风险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执法,在首先完成省级派发双随机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合理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同时,根据分级监管要求和抽查事项清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系统内部双随机。

二、抽查企业数量

根据我局应急监管工作实际,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经与省应急厅沟通,本年度拟抽取15家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含省级派发)。

三、检查实施部门

(一)部门联合双随机。结合省级派发双随机任务,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二)系统内部双随机。省应急厅派发和市应急局发起的系统内部双随机任务,由市应急局派员实施完成。

三、检查时间

省级派发的双随机抽查任务,按照上级规定时限按期完成;市级发起的双随机任务,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四、检查内容

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山东省应急厅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有关检查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其他配合部门根据其监管工作实际所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严格抽查检查网上运行,年度内所有双随机执法任务,均应运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于省级派发双随机抽查任务,要及时通过监管平台实现任务认领、执法人员匹配和检查结果录入;本级发起的双随机抽查任务,要通过监管平台进行任务发起、检查对象抽取、执法人员匹配和检查结果录入等操作。对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并督促其按期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实现抽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同时,实现抽查检查行为的外部监督,确保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