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0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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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应急局,高新区应急中心,经开区应急局,文昌湖区安环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制定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应急管理总体要求是,以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主线,坚持有解思维,强化担当作为,深化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防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处置、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智能化管控“六个”能力,构建形成“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应急管理格局,以做好“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总体目标是:年内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有效控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影响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自然灾害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应急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建设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细则、市清单落地落实,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任务,完善动态评估考核体系,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梳理明确行业部门监管企业单位,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巡查督查和专项巡查督查,强化巡查督查结果运用。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高危企业设立专职安全总监,建立安全总监告知备案和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安全总监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监督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单位:法规科、综合科、办公室、危化科、基础科)  

2.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按照“1+2+22”方案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治理,分级分行业列出年度攻坚重点任务和措施办法,每个区县至少列出10项、重点部门至少3项,实施精准攻坚治理,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责任单位:综合科、危化科、基础科)

3.积极争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构建城市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全力争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责任单位:综合科、应急中心)

4.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简化程序,采取专家指导服务、培养企业明白人等措施,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规范。强化指导监督,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力争高危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成比率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科技科、危化科、基础科)

5.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持“凡检查必执法、凡违法必处罚、凡处罚必到位”原则,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双备案”制度。完善分级分类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执法、集中执法和异地交叉执法,提高执法针对性和精准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6.突出加强关键环节安全管控。加强企业重大危险源、存储罐区、生产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危化品特殊作业“十严格”及第三方现场技术服务规定。深化危化品“3人以上岗位”专项整治,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在线监测预警。严格非煤矿山采空区充填管理,组织区县对采空区充填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治理,从严监督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范》。(责任单位:危化科、基础科)

7.创新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着眼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服务先行,分级成立“监管人员+专家+执法人员”指导服务队,深入企业一线指导服务和现场督导教育,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赋能。建立健全执法检查通报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许可科、执法支队)

8.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驻点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驻点监管部署要求,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7个100%要求派驻监督人员要严格做到企业动火作业必到现场监督、设备检维修必到现场监督、高处作业必到现场监督,对驻点监督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提出行政处罚或责任追究建议确保驻点监管工作发挥实效。(责任单位:危化科、基础科)

9.切实提高许可审批服务效能。聚焦流程再造,完善“一次办好”长效机制,健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不见面”审批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落地落实。健全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机制,完善县级领导干部担任重大项目联络员制度,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源头管理推动审批和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制定出台委托事项监督检查措施办法,对委托实施许可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对所有非煤矿山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严厉打击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许可科

10.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立体化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创新“安全生产月”和“查保促”“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应急管理、人人支持应急管理”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强化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班组长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在重点企业建立安全培训实操基地,积极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实行“三项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责任单位:宣传科、基础科)

11.加强安全政策保障能力。制定《淄博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规则》等制度措施,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专业化、精准化隐患排查。完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形成管理规范有序、评价科学准确、进出渠道畅通的专家管理、使用、评价体系。(责任单位:财务科、执法支队、科技科)

12.突出抓好安全警示教育。制作事故警示片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按照有关要求分级别、分行业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完善防范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办好开工“第一课”,并作为一项制度固化推行。(责任单位:调查科、危化科、基础科)

13.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对事故调查进行流程再造,规范协作配合工作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时效,对近年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跟踪评估。强化行刑衔接,坚持“打少、打准、打狠”,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事故,严肃事故追责问责。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约束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惩戒,严格落实警示、约谈、不良记录“黑名单”和“一票否决”制度。(责任单位:调查科)

14.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加强立法调研和政策研究,积极修订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

(二)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15.全面加强灾害风险评估会商。聚焦综合减灾,突出风险防范,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提升灾害防范应对主动性、针对性。全面开展灾害综合风险会商评估,实现县级会商评估全覆盖,建成市县会商评估工作体系。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组织做好全年度、季度、汛期防火期等月度会商评估,时开展重大灾害专项会商,编发会商评估报告健全自然灾害综合评估和预警预报机制,突出抓好森林火险、极端天气、汛情旱情等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建立完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报送管理工作体系,逐级确定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报送信息员、管理员和应急处置责任人,分级做好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减灾科、防火科、防汛科

16.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普查。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强化工作联动,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收官任务组织开展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调查灾害风险要素,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健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监督,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防治水平,完成年度普查任务责任单位:减灾科

17.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区县和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农村地震安全示范户创建。完善地震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开展市级示范社区创建,加强与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融合,推进社区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提高社区综合减灾水平。责任单位:地震科、减灾科

18.突出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实行“1+3+N”模式,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压紧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开展多形式、频次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森林灭火力量建设,强化督查检查,确保森林防灭火力量、装备物资、防范措施、基础设施“四到位”。开展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示范项目培育推广活动,加快水网路网信息网建设,加快防灭火一体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防火科、宣传科

19.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围绕“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完善优化防汛抗旱党政领导包保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行政区域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责任落实,压实政府和部门防汛抗旱责任,构建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有力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度体系。精心组织防汛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扎实开展预案修编和演练,提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防汛科)

(三)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20.强化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动镇(街道)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村居明确应急管理人员,重点部门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明确专门人员,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镇街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培训、有演练”“村居有场地、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在重点社区建设应急救援站。(责任单位:应急中心、组织科)

21.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体系建设。修订《淄博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安全类等应急预案,加强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和区县、镇(街道)、村居应急预案编制,从严监督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相应预案。抓紧抓好实战应急演练,全力做好2021年省政府在我市举办的全省城市综合体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危化品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停产撤人、防汛抢险、森林灭火等市级应急演练,因地制宜、集约高效地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推动企业落实“一周一小练、一月一大练、一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并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责任单位:预案科、应急中心)

(四)加强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设

22.强化应急装备力量。对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建强专职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分行业建立危化品、矿山、防汛、建筑施工等专业救援队伍,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构建起多元化的应急救援体系。建强专业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演练和技能竞赛,年内全部拉动一遍。强化应急救援先进装备配备应用,稳步提升航空救援能力,分区域建设直升机停机坪,与航空救援协会签定航空救援协议,实行航空力量常态化防火巡护飞行,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应急中心、预案科、防火科)

23.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规范事故灾害分级应急救援处置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应急指挥、现场处置、信息报送、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应急指挥与处置。健全应急救援联动联调联战机制,实现接警响应、救援协调、现场指挥的互联互通,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应急中心)

24.强化应急值班备勤。坚持平战结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主汛期、防火关键期和重大活动期、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启动战时机制,实行“1+5+N”战时值班备勤。强化信息报送,进一步改进信息报告方式,串联改并联,单线改联动,切实做好事故直报制度,加强情况分析和报告,提高上报效率和质量,第一时间掌握实情、第一时间做出应对,做到突发情况及时报状态、随时报信息、后续报结果。(责任单位:应急中心)

(五)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25.强化物资储备建设。积极推动各级落实《淄博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建立分灾害种类和分级分区域的应急物质储备体制,强化应急物资采购调拨、集中存储轮换、保障联动、高效运输配送、社会化储备五大机制建设,加强市、区县、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回收等管理制度,实现应急物资各环节闭环管理,切实保证应急物资发放使用合法规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方位数字化管理,为平时日常管理和灾时指挥调度提供信息化支撑。(责任单位:救灾科,应急中心)

(六)加强应急智能化管控能力建设

26.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应用危化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风险感知、动态监测、自动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利用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形成分灾种、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建设应用城市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采集、分析和管理,布局监测设备,对化工园区、防火重点区域、地下管线、重点桥梁公路等,实施点对点精准监测预警,提高城市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应急中心、危化科、基础科、减灾科)

27.强化应急救援实战信息化。加强应急“一张图”建设,完善指挥中心应急指挥调度、救援处置功能,实现突发事件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指挥处置。建设市、区县一体化决策指挥体系,全面整合灾害事故情报、应急力量、应急资源等信息,结合交通分图、互联网情报等辅助工具,实现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建设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系统,健全舆情应对处置制度,及时预警和回应敏感信息。(责任单位:应急中心)

28.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许可、信用监管、安全生产承诺、安全培训考核等业务“一网通办”。实行“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利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平台,实施对企业日常管理全过程记录和动态分析评估;利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在线执法,实现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制+清单制”管理和远程监察,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应急中心)

(七)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体系建设

29.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应急管理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担负起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应对风险、迎接挑战、化险为夷能力水平。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问题,切实做好灾害民生保险理赔、受灾群众救灾救助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30.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发扬斗争精神,严查严管、动真碰硬,对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铁心铁面铁腕治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项督导检查查细、查准、查实、查深,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分解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分工不分家,团结干事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发现苗头及早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严查严办、绝不姑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督查督办机制,高质高效推动重要部署、重点任务、领导批示等及时落地落实。(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31.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坚持实干实绩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职能和人员编制及装备配备。健全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轮训机制,结合应急工作和应急干部队伍实际,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和培训班次,扎实做好应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客观精准考核干部绩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应急干部待遇,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完善表彰奖励制度提高队伍荣誉感和吸引力。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应急管理的职业尊崇。(责任单位: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