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推荐全市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候选专家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24-543058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推荐全市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候选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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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应急局,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经开区应急局、文昌湖区安环局,市有关部门(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应急中心: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根据《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淄应急字〔2019〕128号,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应急〔2019129,以下简称《专家遴选办法》)结合专家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现征集选聘我市应急管理专家。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应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中心救援训练科具体负责协调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的组织实施

、申报行业及申报条件

专家遴选的专业范围、标准参照《专家管理办法》《专家遴选办法》执行

专家遴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专家遴选遵循个人申报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遴选程序

分为申报、初审、推荐、复审、公示、公布等环节。

(一)申报:符合专家条件的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http://www.sdaj.gov.cn/ETC/ZJGL)进行实名认证和注册,完成在线申报。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相关资格证书、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要求提及的相关工作成果证明等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在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注册完成后,专家本人须关注“安全山东”微信公众号,进行绑定和实名认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原应急管理专家自动解聘,需按程序重新申请入库。网上申报截止至2024315逾期系统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初审:专家报名截止后,市应急中心救援训练科对申报的专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推荐: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市应急局相关科室、单位按照专家申报行业领域,对本行业领域内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赋分,并提出本行业拟推荐专家名单,形成《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29日前报市应急中心救援训练科。

(四)复审:市应急中心救援训练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各科室、单位提报的拟推荐专家进行复审。

(五)公示:市应急局商请市法院对通过复审的专家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查询,并根据推荐、复审和查询情况,汇总确定最终专家名单,提交市应急局党委会研究确定;研究通过后,将拟聘任专家名单在市应急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公布:公示期满无举报或重大问题的正式公布聘任专家名单,聘期三年,纳入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一)拟申报应急管理专家通过山东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形成《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由推荐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应急管理专家遴选遵循自愿申报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在岗候选专家《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其他候选专家《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经原工作部门或市、区县业务主管部门推荐。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及申报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5日前报至市应急中心救援训练科。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填写推荐意见,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三)对于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技术人员(电话:15589916059)。

  人:刘新宁  陈童

联系电话:3882028

联系地址:市应急中心救援训练科(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7号201室

    编:255000。

 

附件:1.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2.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

          3.专家管理系统专家账号与微信号绑定流程

          4.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4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