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354
建议人: 董曙光委员
主办单位: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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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尊敬的董曙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收悉。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针对提案内容逐项开展调研工作,现答复如下:

根据《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八条规定:区县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春节期间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其余区县均设置禁放区和限放区。

在重大节日期间,有序放宽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既能解决管理部门关心的安全环保问题,又能使城市居民保留千年以来的文化习俗,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因此,重大节假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抓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源头管控依旧十分重要。

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制定《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对可能藏匿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偏僻院落、闲置厂房等可疑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工作会议23次。共出动排查人员1816人次,排查可疑场所4200余处。派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专项检查组72个,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清理非法销售摊位点168处,移交公安部门案件2件。

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对照《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措施清单》,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全市1家批发企业和1家零售企业进行联合检查2次,共发现问题隐患7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宣传力度,一是线下宣传横到边、纵到底,深入乡镇、村居,到户、到相关企业,悬挂张贴横幅发放宣传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二是多渠道开展线上宣传,通过手机平台、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政策,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踊跃提供各类非法线索。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行刑衔接,依法查处组织、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人员,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强化城乡街头巷尾、集贸市场、偏僻院落等可疑场所排查巡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行为,坚决打击取缔,做到排查一片、放心一片,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组织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区县、乡镇两级政府的属地打非责任,结合日常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各区县(功能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打非专项行动组织不力、失职漏管、导致非法问题突出或造成事故事件发生的,严问责并通报警示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完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协调工作机制,聚焦销售、运输、燃放重点环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杜绝各类烟花爆竹事故事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着力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提供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3816         

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文化遗产,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已多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科学合理的在我市继续保留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中国传统文化习俗,不但有助于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发展,使烟花爆竹行业雇员增加收入摆脱贫困;更有利于继承和发扬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千年民俗,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其理由如下: 一、在节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是民心所向。有许多的人民群众在人民网等网上呼吁恢复在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以传承中华民族这一传统文化。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放鞭炮是中国人童年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让我们的孩子能够真正的了解什么什么是“爆竹声中一岁除”,什么是“东风夜放花千树”。 二、在节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能在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变革之际提振人民士气。大疫三年,特别是近期广大市民多数感染奥密克戎病毒,市民士气亟待提振。在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助于提振士气恢复生产生活。 三、在节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有助于恢复经济。依靠房地产行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财政收入的思路已经过时。增加人间烟火气,恢复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的提高,也有利于提高政府财政收入。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贡献可以忽略不计。中国科学院的发布关于灰霾追因与控制等专项研究成果,该研究主要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分析这些典型区域霾形成的原因,为控制霾污染提供科学可行的技术和政策解决方案。称科研人员目前确认我国大气污染由煤烟型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及其他污染相叠加构成,工业排放、居民面源和交通源三方面的控制是关键。烟花爆竹的影响微乎其微,且按照中国传统习俗烟花爆竹燃放,在时间上基本是1+2+1+361模式即除夕当晚至初一早上是烟花爆竹燃放的最高峰,基本家家户户都放炮并且量最大;初五和元宵节次之;清明祭祖仅在城郊墓地燃放较为集中但总量不大;其余361天老百姓仅在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零星燃放。真正能对空气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仅有除夕当晚至初一1天至多再加上初五和元宵节2天。但是,这几天恰逢长假,返乡探亲人员离城,城内机动车减少、工厂和工地基本停工等有利因素的存在,抵消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大增加城市政府管理成本。每年春节期间,我市政府更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安全。每年除夕当天,我市启动市、区、镇办三级指挥部,全市共出动大量各类防控人员,其中公安部门启动最高防控等级,消防部门启动一级战备,前置机动巡逻控制,加强重点地区备勤;同时,相关部门将禁放区域划分为网格,部署人员看护,实名制进行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等禁放看护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本案认为: 在我市节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既能解决管理部门关心的安全环保问题,又能使城市居民保留千年以来的文化习俗,还能促进经济发展。 建议 基于以上原因,本案认为: 在我市节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既能解决管理部门关心的安全环保问题,又能使城市居民保留千年以来的文化习俗,还能促进经济发展。 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恢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