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溺水多发地区建立“防溺水应急屋”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106
建议人: 崔文姝委员
主办单位: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7-0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崔文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溺水多发地区建立防溺水应急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联合市教育局等6部门印发《2023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防溺水机制单位责任,认真负责应急值守工作,对接到的较大溺水事件信息,及时报送市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协调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一、优化基层救援能力,强化防溺水应急物资储备。充分吸纳防溺水应急屋建设建议,将防溺水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纳入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统筹考虑。一是严格实施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推进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完善社区救援机制,区县、镇办及社区、物业投资523.5万元,社区救援水平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共配备救援人员516人、救援车辆113辆。二是修订《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标准》,在救援站补充优化救生圈、救生衣、长竹竿、救援绳等装备,确保救援者在保护自身安全前提下快速施救。在全省率先出台《淄博市村居(社区)汛期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完善基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标准,配备报警器、警示牌、救生衣、救生绳等溺水救援器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放水域广泛配备救生器材,在全市水利系统管辖的水库、塘坝等范围内,配备户外救生圈612个、救生衣25件、救生竹竿46条。在4处市属公园配备户外救生圈107个、救生衣75件、救生竿27条、警示牌34个。

二、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督促教育部门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指导督促各学校扎实开展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抓住暑假前后关键时间节点,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发放《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以及日常教育提醒等方式不断强化教育提醒。组织各区县应急部门每月在基层救援站,通过设立展台、展板、发放宣传页和避难实用手册,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组织应急专家进行防灾减灾技能培训,详细讲解火灾、防溺水等各种灾害防护知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普及防溺水和急救等各类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三、强化救援协调联动。与军分区、武警、消防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军地联调联战,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出动队伍抢险救援。加强对各类救援队伍的统一管理、统一调用,同时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动,实现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有机整合,强化区域应急救援能力。目前全市1600名消防专业队员全时值守备战,全市城际、蓝天、红狼等3支规模以上社会救援力量共有搜救队员235人,冲锋舟32艘。全市322支防汛救援队伍29163人随时待命,执勤车、无人机、对讲机等装备完好可用,遇有突发事件可迅速出动、有效处置。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373日    

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每年有近3万名儿童溺水死亡。溺水已经超过车祸,成为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虽然每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三令五申地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但这只处于溺水的预防阶段。笔者认为,在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外,应在溺水多发地区建立“防溺水应急屋”,配备相应的溺水救援安全设施,以便在溺水事故发生时,施救者能够更好更快地实施救援,同时更大程度地保护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将溺水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防患于未然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防溺水安全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但针对溺水事故依然频频发生的现状,笔者认为,“防溺水应急屋”有其建立的必要性。在各类媒体的报道中,笔者发现,有很多导致惨痛后果的溺水案例是因为当有人出现意外时,同行救援者救援方式不当导致共同遇难,或见义勇为的救援者赤手空拳施救最后体力不支溺水等等。因此,在溺水事故多发地周围建立配备相应救援设备的“防溺水应急屋”,方便在意外发生时,同行人或救援者能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运用工具以正确方式快速施救,这点尤为重要。 建议 针对“防溺水应急屋”建立和管理的细节问题,笔者建议如下: 1、设备方面,可以仿照日本在“地震救援屋”内配备干净的食物和淡水、基本生活用品和灾后自救设备的做法,建议“防溺水应急屋”内配备共享救生圈(随时充气可用状态,喷涂应急屋标志防止被随意取走),长竹竿(可用于水边的溺水早期),游泳背心(万一有紧急状况,不至于让救人者赤手空拳施救),急救信号弹或者紧急按键预警(在周围没有具备施救能力的大人等紧急情况下启动,周边群众见到或者听到信号,能立即赶赴现场施救)等。  2、管理方面,积极探索方便易行的管理模式,例如“应急屋”可以归当地消防部门管理,或者社会上的“蓝天救援队”之类的公益组织管理,做好救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增补消耗品等。 3、宣传方面,建议由宣传部门组织拍摄“防溺水应急屋”宣传片,指导应急屋的使用方法,尽快做到全民皆知,无故破坏应急屋设施的,承担法律责任,确保“应急屋”可用、有效。   建议相关部门可率先在高青县黄河边、沂源县无名矿坑等溺水事故高发地区先行试点。让更多青少年学会意外落水时不盲目施救,而是利用器具,科学施救和自救,避免青少年溺水悲剧的不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