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16320
建议人: 吴仲春等11位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7-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吴仲春11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后,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相关科室、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

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清单化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年度任务。制定印发《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细化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印发《关于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提示函》,提醒督促各级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两述职一报告制度。组织14位市领导、11个区县(功能区)和48个部门单位对2022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专门述职。组织16个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开展一季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述职,着力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压实专业安委会职责。三是建立运行常态+专项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联合会商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季节变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对第一、二季度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指导重点行业领域有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工作提示提醒,针对特殊时期、重点工作发放工作提示函6次,累计提示部门单位100余个(次)。

、关于“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方面

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标准完成了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危化品、建筑施工、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突出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二是高质量完成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聚焦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查风险、除隐患,开展区县拉网式、部门贯穿式、督导检查清单式、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式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走深走实。三是高站位部署了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2023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增加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水利工程、单建人防工程三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内容,最终形成了我市25个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3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部署开展工作,坚持严查细纠、严惩重罚、严督实导工作导向,持续推动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八抓20创新措施落地落实。

三、关于“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

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梳理汇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性法规文件,纳入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提高基层执法队伍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结合工作实践,围绕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分析总结,讨论制定常见违法行为调查取证规范模板,对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取证范围和调查询问人员范围及主要内容等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调查取证统一内容。二是计划执法,落实制度。科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执法方式,严格按计划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双备案制度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廉政承诺书制度等要求,做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公正、廉洁文明,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注重培训,提升能力。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人员集体培训学习活动,通过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执法人员交流学习等活动,努力提升各级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监督,定期通报。市、区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采取调研座谈、专项指导、文书评查、案卷分析、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强对重点执法工作落实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执法质量、执法力度、执法程序、执法纪律等方面监督指导。建立每月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质量以及执法信息上传等有关情况全部纳入通报内容,将通报做实、做细,切实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和办案制度,不断提高基层执法队伍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关于“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人员准入,新招录的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加强应急管理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考察。二是建立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入职培训、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定期轮训的管理和培训制度。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在职教育培训,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共建、网络学院等方式,加快补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短板。四是通过开展执法程序实操作业、执法文书制作、现场执法演练等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执法队伍综合业务能力。五是建立完善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奖惩机制,对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情况的检查、评估,将执法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列入评估指标,定期评估,严格奖惩,充分调动执法队伍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五、关于“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方面

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按照省应急厅统一部署,自去年9月下旬开始至今年1月底,先后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共培训企业及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约16万人次。二是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根据省应急厅《关于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的通知》,今年继续对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考试机构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不落实、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等5类问题和培训机构师资力量配置不足、不按纲施训、降低培训标准、假培训、不培训、培训流于形式、培训档案造假等13类问题。三是继续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今年以来,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人员覆盖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员工(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提供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372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于2002年制定,2009年、2014年和2021年进行了3次修订,实施近20年来,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安全生产法有效实施,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 2、目前,作为工业大市,我市安全生产形式较为严峻。 案据: 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小微企业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特殊作业、外来施工等方面制度落实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应急演练等制度不严不细,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隐患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甚至屡查屡犯。 二、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教育不到位。有的企业未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有的培训了没有记录,有的员工对新安法修订的内容掌握的不深入不熟练,职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强,安全素养不高,因“三违”引发安全事故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 、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较弱。全市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多,重大危险源点多面广,安全生产风险高,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职能增加,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镇(街道)辖区企业数量多,在岗执法人员不足,且调整频繁,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 四、部门监管聚力合力不够。在特种设备管理、装卸车和危险货物运输环节、外来施工作业、环保设施运行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多个环节,部分部门存在畏难情绪、侥幸心理和消极态度,与其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专业安委会在协调管理上聚力合力不足。 方案: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理顺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任务,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和镇、街道的监管责任,做到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二是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意识,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强化监管,严厉打击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逃避安全责任虚设法人现象。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围绕隐患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工作,抓实抓好工业、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22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治理行动。一是充分发挥部门、镇(街道)、企业三级人员力量,落实隐患治理三级管理制度。企业通过聘请专家、内部自查、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等方式,自查自纠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协调镇(街道)联合专家、驻厂安全员,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巡查、检查、定期分析,集中治理共性问题、针对治理突出问题;指导部门采取日常检查与专家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深度治理。二是定期组织隐患分析会、约谈会,查摆共性问题、个性问题、难点问题,从机制体制、设备设施、人员素养、作业管理等方面探究原因、查摆漏洞,精准治理。 三、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是健全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监管精确化。二是推进监管工作向细、小再延伸,实现监管精细化。三是通过聘请专家对企业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风险辨识、隐患整改,实现监管精准化。四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完善“监测、检查、整改、研判、预警”五位一体的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实现安全监管智能化。五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强化农民工、一线员工及企业外包施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通过招录专业人才、聘用安全专家等途径,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二是扎实组织开展系统培训、业务比武、实战训练等活动,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建立专家帮扶制度,固定专家帮扶乡镇(街道),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实现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