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服务机构引导管理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2020142
建议人: 郭培勋
主办单位: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0-07-0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郭培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全服务机构引导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三定”规定,我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为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重塑专业机构监管体系,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市应急局对在淄博市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28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中介机构管理台账和专家管理平台。按照省应急厅工作部署结合淄博工作实际,召开了在淄博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鲁应急函〔2019〕97号),通报了前期对安全评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

二、监管情况

一是应急管理部于2019年3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明确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2019年4月18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指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改革安全评审制度的任务要求,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对重塑专业机构监管体系,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等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市应急局将淄博市6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列入今年监督执法计划。前期市安监支队组成两个检查小组,抽调3名专家,对淄博6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同时检查了各机构自《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正式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检测检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对各机构存在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了安全评价检测机构从业行为。

三是建立了安全应急管理专家库。按照省厅《关于尽快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的通知》(鲁应急函〔2019〕82号)的要求,统筹协调建立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成立了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办法》。3月17日市应急局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一届淄博市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人员名单的通知》,对专家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并纳入省市专家管理系统,为进一步推进应急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数据比对、信息共享,有效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决策咨询、应急救援和技术评审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与招标公司的业务沟通,对涉及安全应急方面的招标项目,结合项目性质,选配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的专家,真正把实力强、水平高的第三方机构纳入政府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套制度,加大对中介机构监督执法力度。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发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主体作用,提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内生动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业务告知承诺、自我声明、容缺受理(审批)、补充要件等事项的监管检查。

(四)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引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依法为企业服务。

(五)按照山东省《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实施细则》,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强化失信惩戒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加大执法检查、抽查力度,引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依法健康运行。

现阶段安全中介服务公司众多,但规模较小,产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同质化服务严重,很难很少能满足淄博安全服务需求,特别是有些招标公司招标选择安全服务公司时,对选用专家不专业,对安全行业不了解,评标缺乏专业性,以至于为政府采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结果不尽如意,埋下风险隐患。今年应急部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管理方法》的通知(应急<2019>52 号),从简政放权、权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落实“放管服”。目前,安全评价服务以建设合法合理型的安全体系为主,政府部门一直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求越来越高。针对政府要求及企业需求,特别安全生产的行业特殊性,建议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安全服务机构的引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