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淄博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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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11-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地震局

关于对《淄博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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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淄博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为保证《淄博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编制质量,现将《淄博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本单位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于2016年3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市地震局,电子文本请一并发电子邮箱。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煤炭局、市广电总台、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

联系人:孙舰电话:3887656邮箱:zbdzjbgs@163.com



淄博市地震局

2016年3月10日


淄博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市"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生态淄博"建设,促进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实现我市防震减灾2020年奋斗目标,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地震形势和工作现状

我市位于我国东部最大的地震带-郯庐地震带西侧,境内地质构造复杂,断裂发育,具备发生中强地震发生的构造背景。据史料记载,我市及邻区30km范围内有记载以来共发生MS≥4.7 级以上地震12次。特别是1668年郯城8.5级地震对我市影响烈度高达Ⅸ度。我市及邻区1970年以来共发生ML2.0级以上地震191次,其中3-3.9级19次,4-4.9级2次。2010年以来发生2级以上地震11次,矿震14次,震情形势复杂严峻,防震减灾任务十分繁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先后完成了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淄博城市数据采集, 禹王山断裂、王母山断裂(部分)探测与危险性评价,区县地震小区划,张店-仁河跨断层水准观测,以及淄博遥测地震台网升级改造和流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国家、省、市防震减灾重点项目,防震减灾整体能力不断提高。

(一)防震减灾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调整充实了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市政府先后组织了两次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促进了地震应急准备。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淄博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的通知》、《淄博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设的意见》等6部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有力保障了全市"十二五"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

(二)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地震台站建设不断加强。完成了台网升级改造,建成了全省第一个市级流动监测台网。新增了张店-仁河断裂流动短水准观测项目。二是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出现地震观测设施被破坏、损毁等事件发生。三是调整增加了地震前兆宏观观测点及观测项目,全市宏观观测点从30个增加到88个,实现了每个镇办一处地震宏观测报点的目标。四是加强地震台站运行维护和震情会商工作,调整了各区县台站和市台网中心的地震数据专用线路,保障了正常监测和观测。      

(三)地震灾害防御基础进一步巩固

一是震害防御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完成了禹王山断裂、王母山断裂探测项目与危险性评价项目。开展了淄川、博山等七个区县地震小区划,区县地震小区划实现了全覆盖。完成了中国地震局"十二五"重点项目-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淄博城市数据采集项目。二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市和区县分别设立了地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纳入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115项重大建设项目完成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改革试点,完成了淄博新能源新装备产业园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引导村镇居民建设满足抗震要求的住宅。创建国家、省、市级各类示范工程200多项,4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桓台县被省地震局命名为防震减灾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县,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

(四)地震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加强。修订印发了《淄博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各行业、部门开展预案建库工作。二是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不断完善。对淄博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完成了张店、博山、高新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三是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成立了地震应急专家组和地震现场工作队,完善了地震现场应急装备。四是应急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市政府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五是应急演练步入常态。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防灾减灾日"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和全市高校、中小学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参加了全省地震应急联动演练。六是积极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总规模达到500多万平方米,利用沂源县小佛山人防工程开展了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试点。七是有感地震应对高效有序。有效应对了博山、淄川交界地区系列矿震和多次强有感地震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五)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市政府领导每年在《淄博日报》发表防震减灾纪念文章,全市地震系统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宣传。二是组织举办了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挂牌、全市防震减灾宣传作品征集和网上防震减灾知识竞赛等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的积极性。三是编印防震减灾宣传科普教材,发放到全市机关、学校、企业和农村,防震减灾知识覆盖面得到有效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与复杂的震情形势和日益增长的防震减灾社会需求相比,全市防震减灾整体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薄弱,部分区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缺乏。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不足,多元化投入机制仍需完善。地震监测预警能力不足,地震监测手段相对单一,缺少综合地震监测台站和预警系统,难以适应大震监测和预警需要。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没有完全到位,城市老旧建筑地震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能力薄弱。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条件等应急保障建设有待加强,应急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由于我市多年未发生破坏性地震,部分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对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潜在危险认识不足,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普遍存在,防震减灾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 协调 绿色 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努力提高防震减灾整体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生态淄博建设,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胜利提供坚实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树立全面的预防观。统筹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实现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在高度重视城市和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抗震设防监管与服务,推动实现城乡抵御地震能力均衡化。

2.依靠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全社会防震减灾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综合应用,发挥各类地震监测台网、群测群防观测网在地震监测预报中的作用。壮大地震志愿者队伍并引导其在地震科普宣传、应急救援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推进区域巨灾保险试点,支持商业保险参与巨灾保险体系建设。

3.突出示范带动。积极推进示范区县、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农居、示范学校等各类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创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进程,引进抗震隔震技术,为城乡建设安全做好引导示范。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地震监测及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农房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全覆盖,城乡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均衡发展,建成较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1.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和预测预警效能。整合地震监测台网、群测群防网络等社会资源,提高地震监测信息实时获取能力,尤其是地震短临信息的能力;推进超限高层建筑、特大型桥梁、矿山企业等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或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试点。结合国家、省地震局地震预警台网建设,建立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的预警技术平台,依托信息推送技术,为社会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2.不断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严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抓好国家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地震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确保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新城镇建设、旧城区搬迁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及整村搬迁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3.有效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切实做好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准备。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地震应急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地震应急属地管理体制,推进区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和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市级地震应急物资储备补充更新和调用联动机制,更新升级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志愿者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引进地震灾情快速评估技术,为组织领导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

4.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贯彻实施《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提升全社会的防震减灾科学素养,加强预防文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用科学的防震减灾知识指导推动政府、社会和民众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效减灾。持续深入地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率,把防震减灾文化覆盖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喻户晓。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1.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台站的综合化、网络化水平。紧紧围绕增强信息获取、数据分析和台网运维能力,提高台网运行质量和产出效率,进一步规范地震预测程序、量化指标、细化内容,加强流动台网与固定台网数据整合。依法落实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措施。

2.进一步强化地震群测群防,提高捕捉短临地震信息的能力。充分发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作用,完善群测群防管理体制,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监测预测,继续整合畜牧、水利、水文、气象、国土等社会资源,推广简单、廉价、实用的地震宏观观测手段,有效捕捉地震宏观异常。

3.进一步加强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应用。建设震害防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向社会提供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数据,为编制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供更加科学的基础依据。

4.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全面提高基层防震减灾能力。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区县和示范城镇建设。加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基层防震减灾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5.构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常态化格局,着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地震应急演练和地震应急检查的常态化,确保省、市、县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通联动,实现应急指挥准备高效常态,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培训的常态化。强化地震现场监测设施、应急装备、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的配备和调用,确保技术保障能力的实战化和常态化。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调用机制,确保紧急状态下应急物资保障能够满足需求。强化部门应急队伍的协调联动,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实现指挥系统制式统一、达到互通互联,提高现场工作科技化水平。

6.加强地震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高地震信息产品产出能力。实现地震数据、灾害评估、烈度速报、应急指挥等信息的统一存储、统一处理和统一服务。完善并整合防震减灾信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政府和公共网络资源,拓宽信息服务渠道,提高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和时效性。

(二)丰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

1.提供地震数据共享和预警信息服务。广泛利用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探测资料,扩大获取地震监测信息的渠道和范围。完成预警工程建设任务,向社会提供地震烈度速报信息,为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2.提供农村民居建筑地震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强化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设防知识宣传普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施工技术培训,推广使用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典型图集,引导农民建房采用抗震构造措施,建成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咨询服务网络,强化农民群众建造安全家园的意识。在市防震减灾门户网站开设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信息专栏,提高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扩大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宣传覆盖面。

3.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和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队伍和宣传网络,面向政府、社会、学校、志愿者提供防震减灾知识、地震应急救援救助技术培训服务,宣传普及应急避险及救助知识,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意识和素养。

4.贯彻落实《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建设单位配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设施,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置的规范化,提高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

(三)推进防震减灾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做好防震减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健全地震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和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政府网站、防震减灾信息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的舆论引导作用,在第一时间准确地向社会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服务。

2.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联动机制,落实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形式多样、简捷有效的防震减灾宣教产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推动防震减灾知识融入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类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和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培训教学计划,引导社会民众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地震监测预报效能提升工程

1.建设地震监测综合台站。依靠省地震局和市财政支持,在现有国家监测背景场项目周村地震台基础上,进行综合地震监测台站建设,使我市地震综合观测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2.依托国家、省地震局地震预警网络布局,建设地震预警技术系统,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地震应急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3.以测震、跨断层水准和水井观测等监测为主要内容,开展综合地震观测。加大与当地大专院校及兄弟城市的合作,开展地震监测实用技术研究。

(二)地震综合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1.对低于新区划图标准的地震小区划结果进行基础数据验证和参数复核。对规划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镇开展地震小区划。对规划区域扩大的城区补充开展地震小区划,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2.以点带面,全面实施农房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筑工匠抗震施工技术培训深入到镇,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典型图集发放到村,力争新建民居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帮助农村居民营造安全的生存生活环境。

3.实施防震减灾示范县和示范城镇建设工程。开展地震安全工程、地震安全社区、地震安全企业和地震安全校园建设示范试点。探索推进减隔震技术、先进抗震技术的应用。

4.建设防震减灾基础信息数据平台。集成现有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数据、地震监测数据、以及防震减灾相关成果资料,建立统一的防震减灾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实现防震减灾信息的统一存储、统一处理和统一服务。

(三)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结合地震综合地震台建设,建设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配置训练装备,完善培训条件,发挥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功能。

2.强化市地震灾害现场技术装备配置,重点保障地震现场灾情获取和信息传输能力,确保现场和后方信息实时互动。实现无公共电源、无公用通信系统条件下的信息畅通。

3.推进资源共享,借助信息推送技术,各区县全面建设县级虚拟地震台网中心和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四)防震减灾宣传能力提升工程

1.结合地震综合地震台建设,建设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科普基地。配置防震减灾宣传摄录设备,丰富防震减灾科普宣教作品,拓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空间。

2.优化升级市防震减灾门户网站,提升信息发布能力和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推进地震舆情监测规范化,提高舆情服务能力。

3.通过政府购买云服务等方式,建立行业内网与公共网络之间的信息资源收集、传递渠道,建设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技术系统,覆盖省、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和示范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依法履行职责。全市各级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规划目标,逐项落实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推进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市、区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2.加强地震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稳定市、区县地震工作机构,强化基层基础与建设能力,依法落实职能职责,优化人员结构,改善工作条件,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3.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培育和动员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更多的参与支持防震减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促进防震减灾工作的公开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定期向人大汇报《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执行情况,地震部门要会同政府法制部门加强对政府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健全投入机制

理清全市防震减灾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资体制和经费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防震减灾重点建设项目和震情短临跟踪、地震应急处置、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专项投入,健全完善抗震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建立与市情财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

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防震减灾宣传作品创作、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及社会投资防震减灾事业,依靠社会资源共同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四)做好规划的实施与评估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和相关制度,制定科学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强督查和评估,做好规划实施的上下衔接、任务衔接以及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保证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