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07-5206777 文号:
发文日期: 2007-07-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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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淄博实际,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

  淄博是一个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特殊,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面广量大。“十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全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2001年全市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后,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和扎实工作,全社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监管体制逐步理顺,安全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由2001年的12817起下降到2005年的4861起,下降了62.07%;死亡人数由2001年的744人减少到2005年的559人,下降了24.9%。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5年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37,低于全省0.43的水平;全市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为2.9,略高于全省2.78的水平;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32,高于全省0.25的水平;全市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6.1,高于全省5.49的水平。“十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了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

  (二)安全监管监察体系日趋完善,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健全完善了市、区县、乡镇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全市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达到338人。2004年,建立了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各区县相继成立了执法大队,全市107个乡镇有95个成立了执法中队。同时,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增加了人员编制,配备了执法装备,加强了业务培训,为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安全执法监察人员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兢兢业业奋斗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第一线,依法严肃查处和整改了一大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十五”期间,根据我市经济结构特点,市政府在九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责成九个部门牵头负责,持续不断地查隐患、抓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城市燃气等领域连续三年以上杜绝了较大事故。为督促区县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相关部门负责的10个包区县督查组,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在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期、事故易发期,各级、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确保了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

  (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市政府出台了《淄博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淄博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淄博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淄博市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淄博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淄博市民用爆炸物品特大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淄博市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淄博市重特大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淄博市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预案,危险化学品鲁中救援中心和矿山救援中心投入运行。

  (五)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网络建设取得成效。市及各区县分别建立了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平台,93个乡镇、600余家企业已和市、区县监管平台联网,有62家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点)已进入市、区县监管平台,有120余家企业已经建立了企业监管平台,并逐步与市、区县联网,全市基本形成了市、区县、乡镇、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网络。通过市、区县两级网络的建设,并以此为总抓手,推动了企业数字化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

  (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三同时”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十五”末,全市已有煤矿82个,非煤矿山347个,危化品生产企业357个,烟花爆竹批发企业9个,建筑施工企业330个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68个,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66个。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公众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宣传教育活动。安全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初步形成。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五”期间,全市培训工作在机构建设、师资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正规化培训、规范化管理、法制化运作的良好格局。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企业的原则,充分依托现有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的师资优势和教学设施,设立了18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共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5万人,特种作业人员5万人,持证上岗率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整体形势虽然保持平稳态势,但较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倾向,“安全第一”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没有很好的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致使安全监管存在死角,个别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致使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不牢,加之行业安全管理弱化,存在管理缺位,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同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滞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生产欠账严重,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不足,重大事故隐患长期不能根治,甚至有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的现象。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事故隐患多、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突出。尚未建立起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的有效工作体系,一些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目前,安全生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科技贡献率不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低,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平台作用不突出;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缺乏统一规划,应急救援装备匮乏,不能对突发事件实施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有些工作还只是停留在书面上、方案中,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量薄弱,技术标准滞后与实现本质安全要求差距较大。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制保障体系、监管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普遍得到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明显提高,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改善,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规范完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逐年下降,各类事故总起数控制指标逐年下降,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到2010年比2005年下降25%。

  ——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以内。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4以内。

  ——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2.44以内。

  ——十万人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事故死亡率2010年比2005年下降20%。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

  加强市、区县、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监管人员,强化业务培训,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监管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察队伍,配强配齐乡镇专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配置和补充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个人防护装备,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做到执法手段科学化、执法监察信息化、执法工作标准化。定期集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功能实用、科学规范、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市、区县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鲁中救援中心的职能和公安消防队伍作为应急抢险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层次、多形式、多专业的相互补充、密切配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反应、配合、保障和处置等综合能力。

  (三)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按照“全国一流、功能齐全、示范作用大、支撑能力强”的建设目标,推进市、区县、乡镇、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资料库、安全生产行政监管、应急救援资源等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到2010年,形成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信息化网络体系,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快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科技发展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助理、安全评价人员等为主体,开展经常性的重大事故及灾害机理、事故预防与控制等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重点推广和应用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重点完善和提高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到2010年,构建起满足安全生产技术分析、检测、咨询、管理需求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抓好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区县、乡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有重点的组织好“百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程”。全面开展安全助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向非高危中小企业派驻合格的安全助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政府阳光工程。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建立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以“安全生产月”为平台,加大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逐步建立完善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价体系和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网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到2010年前,全面完成市、区县、企业监管网络建设并指导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七)加强对社区安全、农村安全建设及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提升公共安全水平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制定社区安全建设规划,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示范区。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加强对城市交通、消防、水、电、气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对城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搞好农村安全教育,指导农村安全用水、用电,积极预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减少较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八)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煤矿: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完成2007年底关闭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煤矿,2008年底关闭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煤矿的任务,同时要规范开采秩序,做好矿井灾害治理和监控工作。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禁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淘汰不符合标准和规程的矿山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

  烟花爆竹: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储、私销、私运烟花爆竹行为。

  道路交通:建立市、区县、乡镇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建设。强化路面交通管控能力,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所有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必须达标。严格行政许可,取缔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其他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而导致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限期整治,对化学工业园区(基地)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提高科学布局及区域安全水平。大力推行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模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建筑施工: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强化高空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性事故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落实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

  农业机械: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程序,开展“农机安全村”和“农机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消防安全:构建以法律责任为核心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评价体系,构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主体多元化体系,实施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形成社区消防网络。

  民爆器材:大力发展民爆器材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优化应用民爆器材产品结构,规范生产流通领域的安全管理,整体提升民爆器材行业安全水平。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学校安全:以预防交通、火灾、踩踏、坍塌、触电、中毒等事故为重点,开展对中小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危害学生生命安全的危房、消防、校园食品等安全隐患。

四、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必须统筹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投入与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通过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与实施体系,把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加快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各级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监察机关的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腐败行为。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的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大奖惩力度,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依法明确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人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工会、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市政府各安全生产督查组要完善督查机制,真正使政府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落实到位,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安全生产监察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满足现场监察监测、事故处理的多功能、便携式监察专项设备。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中心和举报奖励制度。

  (五)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保险等经济政策,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财政保障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拓宽安全生产资金渠道,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融资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级政府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隐患、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监管监察能力和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和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科技研究、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等。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六)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揭露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

  (七)严格安全准入门槛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通过实施安全许可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增加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整顿和规范高危行业和专项整治领域的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对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市场安全资格准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矿山行业要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及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八)实施“科技兴安”推动技术进步

  加强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和转化工作,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落实科研开发资金,组织科技攻关,解决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防范等方面的安全技术突出问题。完善适应市场要求的安全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发展和使用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科技队伍建设,完善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努力建设结构优化、专业水平较高的安全科技队伍。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检测检验手段,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等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职能,提高宏观决策水平。制订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扶持政策,发挥驻淄高校、科研单位的优势,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创造有利于科技人才施展才华的政策环境,真正把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素质上来。

  (九)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外地、民间团体和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安全生产先进的经验和成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

  五、规划实施的重点项目

  (一)安全生产重点研究项目

  1、矿山重大灾害机理及预防技术研究

  2、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

  3、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仿真技术研究

  4、探讨设立山东理工大学安全工程专业

  5、危险品运输中的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

  6、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

  7、城市毒物、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和应急处理技术研究

  8、易燃易爆场所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技术研究

  9、事故发生机理、致因及规律研究

  10、矿山采空区探测、监控及地表塌陷控制研究

  11、矿山开采中的透水防治及研究

  (二)安全生产重点推广建设项目

1、推广HAN阻隔防爆等安全技术

2、推广危化品运输车辆GPS汽车行驶记录仪

3、高效灭氯技术推广

4、市、区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管控

制系统建设

5、建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6、建立高效、实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系统

7、完善城区道路主要路口交通信号指挥灯,覆盖率达90%

8、完善城区主要路口、重要国道监控摄像镜头或电子警察

9、建立市、区县二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0、城市公共基础安全设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1、煤矿瓦斯和防治水技术应用

12、推广采石场机械化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