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822A/2012-51559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4-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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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6号)和《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和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持续开展了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大力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不断夯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断拓展,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强化,全市安全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与“十五”末期的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60.9%和44.4%,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是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以《淄博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淄办发〔2010〕22号)等政策文件为保障,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支撑,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综合监管、分级监管和行业监管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实名制”监管制度为主要机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日趋完善。在全国率先为市、区(县)两级安监部门增加应急救援中心,配备安全生产总工程师,将89个乡镇安监站调整为副科级建制,增强了安全监管能力。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在安全评价中实行了公开招标,成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规范了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降低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费用。实行了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将安全生产评价结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评级,与其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挂钩,拓展了社会保障体系。

三是“科技兴安”战略成效显著。完成了38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自动化改造和27家非煤矿山企业的数字化建设。开发研制了“淄博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将全市8000余家企业纳入系统管理,实现了安全监管由人盯死守的低效、落后方式向精细化、动态化的信息化监管方式的跃升。

四是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成立了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考试中心,研制开发了“淄博市安全培训统一考核系统”,实现了教考分离和计算机考核,提高了培训和考核的实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平安农机示范县”等创建工作,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是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排查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活动向深度治理迈进。“十一五”期间各级安监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6.2万余家(次),排查整改各类隐患56.4万余项。关闭了年产量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完成了10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机和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内涵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既要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措施,巩固已取得的各项成果,又要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我市仍处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和多发期,事故总量仍然偏大。201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901起,死亡389人。“十一五”期间,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34起,死亡134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尘肺病等职业病、职业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

二是高危行业监管压力较大。我市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20余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800余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120余家,运输车辆5000余台。煤矿和非煤矿山200余处,煤气发生炉使用单位480余家,在用特种设备50000多台(套),高危行业企业数量多、范围广、危险性大,安全监管任务异常繁重。

三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挑战。一方面部分社会公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和关注度不断提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体面劳动”观念不断增强,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健康权益要求越来越高。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基层安监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技术知识欠缺,安全监管的能力与承担的责任,担负的任务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现有的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尚不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仍然薄弱,应急救援装备不足,应急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全市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坚持以创新促工作发展,以改革促工作落实,以科技兴安、促安、保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依法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深度治理,规范生产行为,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与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严格法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制度约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真正做到企业依法生产,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科技兴安,充分发挥科技在安全生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的转化应用,构建政产学研企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理念日益巩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45%以上,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职业危害申报率达80%以上,《淄博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全面实现。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6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3%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态势,为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十二五”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一)完善法制健全机制,提高监管监察和群防群治能力

健全完善法制机制。加强与国家、省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的衔接,加快《淄博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各级各部门职责进行梳理,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专业委员会行业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实名制监管制度。积极推动各类工业园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建立与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同步的警力配备增加机制。

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选拔、培养、执法资格和考核制度,开展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专家型执法队伍。积极开展达标创建,区县安监部门在2015年前要100%达标,乡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要达到50%以上。实施部门、区县和乡镇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开发、配备智能引导、智能执法、标准统一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装备,提高监管监察的技术水平。

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保障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公开和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安全生产宣传监督作用,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成立举报受理机构,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加大举报事项的查处力度。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煤矿。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将煤矿技术人员配备列入安全准入基本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掘进、高档普采、综采及机械化运输,提高煤炭采掘及运输机械化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减轻工人劳动强度。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处理等规章制度,整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推广建设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煤矿工人职业健康水平。推进煤矿企业数字化矿山建设,加快建设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信息流程化、系统监控数字化体系。加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煤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在各环节采用节能高效的实用技术及先进装备。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

非煤矿山。加大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力度,加大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恢复治理力度,依法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快矿山信息化建设,为地下开采矿山安装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紧急避险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为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到2013年,地下矿山全部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积极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非电起爆、机械铲装设备、机械二次破碎技术、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系统和干式排尾技术、尾矿充填技术等先进技术装备。强化矿山技术管理,落实技术总负责人对矿山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规定。设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

危险化学品。编制和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推进专业化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加快化工企业向化工园区搬迁步伐,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指定储存,统一管理、专业配送。加强企业的技术管理。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总工程师,实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安全总工程师技术决策和应急救援处置指挥权。加快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连锁技术改造。实行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或修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将企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向危化品生产企业派驻驻厂安监员,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监管。

冶金。认真贯彻《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和《山东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暂行)》,落实《山东省高炉液态渣铁安全生产重点防范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强化以煤气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为重点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大高温液态金属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煤气、氧气管道、人员密集等场所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道路运输高温液态金属企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上岗等制度,切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以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安装GPS终端。到2012年危化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和公共汽车受控率达到100%,出租汽车受控率达到80%以上。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统一、规范道路隔离设施设置标准。已经建成的一级及其他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要在2015年前全面设置中间物理隔离设施。新建、改建四车道以上公路,中央隔离设施要同步建设。加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实现城区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并建立起完善的公路网主要节点、市际交界处、事故多发路段的公安交通监控网络和主要公路全程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应急救援。

建筑施工。严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深基坑施工和施工机械安全使用为整治重点,狠抓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细化安全监理工作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建设、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强化源头控制,规范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发挥安全监管网络平台的作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和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加大起重设备监管力度。严把工程开工关,针对不同季节、阶段适时组织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规范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安全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分期分批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烟花爆竹。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月度报告制度,严格核定批发经营企业库房药量,严禁超量储存。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到2015年70%以上批发经营企业要完成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积极推广烟花爆竹零售长年专店经营,至2015年力争专店经营达到70%以上。

特种设备。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修订《淄博市承压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淄博市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理顺有关法律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强化安全责任。以贯彻实施《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为抓手,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危化品承压罐车为整治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风险管理,应用风险理论,综合考虑设备失效概率和事故后果,研究构建针对不同设备、不同企业的科学分类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安全巡查和安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广射频识别(RFID)技术,“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工业气瓶充装、电梯维保、CNG加气站企业的全覆盖。

农业机械。加快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推进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强化农机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机挂牌率、持证率和年检率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示范活动和“打非治违抓责任”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力争新创全国农机安全示范县1个,全省示范县2个,示范镇50个。

水利与渔业。继续加大对所有供水管线、供水设施以及桥梁、涵洞巡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供水安全。落实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挂包防汛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有效调度全市的雨情、水情和工情,重点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和防汛物料储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加强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评估,严格查处“三违”行为,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加强动态监管,完善渔船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设,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消防。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力争到2012年,全面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要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区县公安消防大队成立由公安、医疗、危化品救援、环保、通信、供水等部门组成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跨区域、跨部门、跨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拉动训练和协同作战演练。按照《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全配齐县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

职业健康。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普查,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许可、培训等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到2015年,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案件。

森林防火。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能为目的,以完善全市森林火险监测预报系统、火情了望监测系统、防火阻隔系统、林火信息及指挥系统、林火扑救系统等五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到2015年,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不发生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校车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模式,形成校车公司化、规模化运营。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通报、总结、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和退出关口,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新准入的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校车强制性技术条件标准,并按照有关程序,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验安全技术状况,并报教育部门备案,校车驾驶人必须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资格查验,持证上岗。到2015年,全市实现专用校车的全覆盖。 实行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制度。接送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学生的自备校车,学校要安排随车照管人员,负责监督驾驶人守法运营。建立应急处理和监督机制,完善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进行预见评估,学校定期组织相应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校车监管平台建设,借助科技手段,提高校车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电力、通讯、机械、轻工、建材和纺织等行业企业要严格“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化创建和强化科技兴安。深入开展以交叉、吊装、受限空间和高处等高危险作业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完善支撑体系建设,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实施科技兴安、促安和保安工程,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指导安全科技进步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积极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加强安全科技基础建设,建立完善具备研发、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技术推广与服务、法规标准、信息共享、智力支持等功能的安全科技基础平台。

完善安全生产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淄博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不断拓展监管功能,全面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和企业四级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控信息化。大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面的应用,不断提高对设备设施的实时监测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体系,发挥保险机构的社会理赔功能,调动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健全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投融资体系。

加强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规范整顿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健全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规范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安全标志管理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强对专家的统一管理,构建全市统一的专家资源调度平台,完善安全生产专家的聘用、培训和考核机制。

(四)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员工安全素质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教考分离”制度。建设全市统一的安全培训、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一人一档”联网管理。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高危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一线操作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的安全培训机制。积极推进安全培训与考核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机制。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在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普及安全知识,将职业健康与生产安全教育作为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逃生自救技能训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消防119”、“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开展安全促进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村镇”和“平安校园”建设。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艺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创建若干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统筹区域和部门资源,整合市、区(县)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以公安、卫生、安监、环保、气象、质检和鲁中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鲁中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救援队伍参与的应急救援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机构和装备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和经费。各区县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与公共应急救援资源相补充的区域化、专业化应急救援中心。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高风险生产过程的信息普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报备、评估和管理工作。建立市、区(县)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2015年,市、区县、高危行业企业、重点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充分发挥科技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作用。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十二五”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

(一)淄博市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工程

实施安全生产典型关键技术和安全产业园区示范工程。筹建淄博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积极与中国安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科学技术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研发安全监测、安全避险、灾害监控、个人防护等专用设备。开展重大安全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设齐鲁安全科技产业基地。以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安全产业基地为目标,突出“生态、低碳、循环”的理念,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传培训等体系。以安全产品的生产、仓储物流、网络销售等几大产业链为基础,不断壮大规模,拓延后续产业链的安全产品检验检测认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职业卫生检测及咨询服务等,全力打造华东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安全科技产业基地、安全防护用品中心和全国重要的安全产品物流基地。

(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工程

建设以配备宽带交互式多媒体通信设备的移动指挥车为平台的生产安全事故移动救援指挥项目,用于事故现场与指挥中心的调度、联络。开展基于GIS三维技术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模拟技术研究,对事故可能后果进行模拟,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支持。增加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桌面演练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计算机辅助模拟。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程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四)职业健康保障工程

以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为突破口,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振动等防护技术为重点,加强粉尘、放射性物质、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因素检测、防护和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及开发应用,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到2015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100%。

(五)煤矿安全提升工程

整合全市资源,建设大中型煤炭企业,形成规模化生产。完善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防灾系统,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建立完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实施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对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等危及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进行治理,淘汰不符合规定的设备设施。加快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建设。

(六)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更新补充现场监管执法和煤矿执法监察装备。设立市级举报受理部门,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设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综合实训基地,建设民爆行业、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和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分期分批选派业务骨干和监管监察人员到上级机关和矿山、危化品、冶金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智能应用系统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结合执法监察工作实践经验,对接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开发研制集执法信息登记、统计、分析与处理、法规信息的查询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智能系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和工作效率。

(八)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设工程

加强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考试中心建设,开发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煤气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仿真模拟系统,配备相应的培训与考核设备设施。建设全市统一的计算机联网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实施企业班组长和农民工安全培训工程。推进安全社区、安全文化企业和安全班组建设,建设若干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班组。

(九)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程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关闭淘汰规模小、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企业。实施化工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工程,到2015年,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为化工生产企业派驻驻厂安监员,加强对化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化工等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淘汰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产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支持引导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涉及公众安全的特种设备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制度。规范和统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渠道,实行道路交通社会求助基金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支持力度,集中精力研究解决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点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二)加强相关规划衔接和规划实施评估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分解细化和扩充完善规划任务。要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要做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各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形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开展全面评估,经中期评估确定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时,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调整方案。要对规划最终实施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规划实施与考核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的重点工程,积极推动本规划的实施,推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要健全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