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7-11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职责,局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通用类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类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类法律法规。

(三)政府公文

主要包括:市政府制发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以议事协调机构、市应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安全生产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情况及重大事故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应急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ajj.zibo.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微信(账号:淄博应急管理)、微博(账号:淄博应急管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511室(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7号,联系电话:2301930,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应急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应急局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市应急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7号,淄博市应急局办公室收,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可通过市应急局网站(ajj.zi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平台提交。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鲁泰大道57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301930

传       真:0533-2302991

邮       箱:yjgl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7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305771

传 真:0533-2301929

电子信箱:yjgljjgdw@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0533-230609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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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ajj.zibo.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7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301930;电子邮箱:yjgljbgs@zb.shandong.cn,传真:0533-23019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安排,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负责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学习《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市政务公开情况通报》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优化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制订《淄博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度)》和《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栏目信息表》,优化形成7类77项栏目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主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等方面信息,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

(三)拓宽主动公开渠道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淄博应急管理”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深入宣传反映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提升应急处置保障能力等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效。2023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91条,各类新媒体平台共推送各类宣传信息约1395条(其中微信公众号1113条,政务微博224条,抖音58条),“淄博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到233360人。

(四)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完善“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集中答复”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规定格式内容、规定时限答复。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按时答复5件、按时答复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精准推进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印发《2023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并通过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适时督促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对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依申请公开回复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部分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流程还不清。

对此,我局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以促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及早梳理分解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专栏进行公开。

(三)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订下发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涉及的各项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一是立足于“内”,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政务公开的责任链条。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评选优秀科室和先进个人的评定内容,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二是宣传于“外”,强化引导发声,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应急政策信息。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全面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先后推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化工和危化品行业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防治违规电气焊、违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防范一氧化碳专项行动”等系列专栏,及时公开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每季度发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预警提示》。2023年围绕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和应急管理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三是瞄准于“全”,强化服务流程再造,全力提升政务服务的“加速度”。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和营商环境优化,创新推行安全生产“三位一体”许可机制,构建形成“大许可”格局。“三位一体”许可机制在市委“改革实践”公众号公开推介,列入全市“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惠企政策(政务服务篇),被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应急厅推介。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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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ajj.zibo.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7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301930;电子邮箱:yjgljbgs@zb.shandong.cn,传真:0533-23019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安排,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多渠道推进主动公开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围绕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和我市21条举措等工作要求,注重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扩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政策措施的群众知晓度。2022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82条,新媒体播发信息1176条,召开局长办公会6次、公开6次。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断加大。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政策解读材料14件。三是公众互动形式不断丰富。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淄博市应急管理局与相关媒体联合推出了直播《主播带您“云游”淄博应急安全科普馆》,整场直播超41万网友在线观看,通过防灾减灾知识讲解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群众应急素质和能力。

(二)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完善“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集中答复”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规定格式内容、规定时限答复。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按时答复5件、按时答复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有序加强信息管理。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完善工作。对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45项目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二是主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等方面信息,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

(四)健全完善平台建设。调整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先后在官网开设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等专栏专区,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回复社会公众网上咨询更加高效,全年网上咨询来信15件,已全部办结。加强“淄博应急管理”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推广。

(五)有力推动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根据人员变动、科室调整、职能转变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推进工作。研究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梳理形成市应急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培训学习。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提升。虽然在工作职责、流程机制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但有的科室单位因人员更换等原因,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流程还不清,政策解读、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等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政策解读从总体上看形式还比较单一,仍以文字解读为主,运用数字化、视频动画、图表图解等群众新闻乐见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保障工作需要加强。在专业人员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方面需要强化,不断优化政务公开解读方式,提升信息解读质量和时效。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淄博市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满足群众公开需求,从三个方面持续进行改进:

一是对标先进抓好提升。对外,及时对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省应急厅,对标先进单位,在工作体系、内部流程、解读方式等方面继续提升。对内,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调动各科室单位相关人员积极性,提高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业务工作水平。

二是创新公开解读方式。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更多运用动画、视频、图解等可视化方式解读,探索借助云直播、视频直播等新技术开展线上主题活动,多渠道征集公众意见,开展政务公开日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发挥好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列入局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5月27日,市应急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形成市应急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对涉及的各项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3.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专栏进行了公开。

4.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6篇,被“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采用1篇,充分展现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效。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9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ajj.zibo.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标准规范内容,完善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更加全面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主动发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2021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52条,新媒体播发信息1240条,召开局长办公会7次、公开7次。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发布政策文件共10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10件,政策解读材料10件。综合运用文稿、视频、图片、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解读,便于公众理解。三是公众互动形式不断丰富。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有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邀请公众参与,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全年网上咨询来信17件,已全部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便民为目的,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集中答复”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答复,明确告知申请人法律救济的期限和途径。本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答复2件。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更加有序。一是优化制度建设。印发《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要求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专栏。系统梳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分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标准规范四个子栏目,全面公开应急管理法规政策标准。 

(四)平台建设更加完善。重新优化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一步完善平台搜索、咨询等功能,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设应急科普等专业栏目,使公众获得防灾减灾知识。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作用。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积极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市应急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培训学习。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应急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特别是政策解读方面文字形式公开较多,图片、视频形式公开较少。本年度重点抓好政策解读、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主渠道作用,运用数字解析、图表解析、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有待强化。部分人员公开意识欠缺,公开能力有待提升。本年度进一步强化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在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培训内容上下功夫。同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考核评估,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政务公开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结合安全生产进企业、防灾减灾进社区等宣教活动,强化政务公开、“两微一端”宣传,让群众足不出户了解应急管理动态、掌握办事流程、反馈意见建议。同时畅通与群众交流渠道,做到专人受理、及时解答、服务周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形成《市应急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并于6月19日下发,对涉及的各项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3.2021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专栏进行公开。

4.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被“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采用4篇,被淄博政务信息采用1篇,充分展现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效。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应继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方案;发布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主要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三方面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重大灾害及事故应急预案、预警、救援信息,重大灾害及事故应对信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事故通报查处情况等。一是拓宽公开渠道。以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微信和微博为主要平台,全面发布我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2020年,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30条,政务微信420条,政务微博420条,对全部3次局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和议定事项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20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二是加大政策解读。2020年,我局将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范围,从规范性文件扩大至所有政策文件,要求各起草处室在文件发布后3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方便公众查阅;对同一政策注重运用媒体宣传、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解读,便于公众理解。

对本机关制发的13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解读时间与发文时间控制在3天内;三是加强公众互动。2020年,我局共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通过网站“政民互动”板块主动接受群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2020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全年没有收到以应急管理部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等印发前的征求意见、印发后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栏目发布征求意见稿2条。修订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范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四)优化平台建设。根据“三定”方案,结合局网站改版升级,对政务信息公开栏目重新规划。突出我局重点工作,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演练、执法信息、双随机双公示、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设应急科普等专业栏目,更多地使公众获得防灾减灾知识。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科室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印发《2020年市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局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各科室的职责分工,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三是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年初制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10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4

减3

195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3

0

62

行政强制

4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470.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和时效性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文字形式公开较多,图片、视频形式公开较少。

2021年,我局将牢固树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想群众之所想、干群众之所盼,以实际行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一是重点抓好政策解读、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主渠道作用,运用数字解析、图表解析、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组织讲座、专家点评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系统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舆论回应引导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根据“三定”方案设定职能,突出重点工作,及时回应关切,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提升主动公开水平。一是拓宽公开渠道。以局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微信和微博为主要平台,全面发布我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一年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87条,涵盖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数、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数、市级主流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数等各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对局长办公会主要议题和议定事项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2019年,我局将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范围,从规范性文件扩大至所有政策文件,要求各起草科室在文件发布后3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方便公众查阅;对同一政策注重运用媒体宣传、局长解读、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解读,便于公众理解。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局内依申请公开流程,回复信息由业务科室和局办公室共同审核。2019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全年无因政务公开工作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培训。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教育等形式加强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及时调整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我局公开内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动态更新。

(四)优化平台建设。一是根据“三定”方案,结合局网站改版升级,对政务信息公开栏目重新规划。突出我局重点工作,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演练、执法信息、双随机双公示、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设应急科普等专业栏目,更多地使公众获得防灾减灾知识。二是及时回应互动。通过完善网站“政民互动”板块、“淄博应急管理”微信微博,主动接受群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2019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成。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科室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印发《2019年市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局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各科室的职责分工,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三是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年初制定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3

增4

13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954

减592

293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减19

9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234004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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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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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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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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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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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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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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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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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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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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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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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个别科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工作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渠道仍有限,形式不够丰富,特色不够明显。为此,2020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体现“五公开”、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强化“全员办公开”的理念,以政务公开倒逼行政权力行为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讲深、讲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舆论回应引导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统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栏目分类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等专栏建设,避免出现“空架子”“大杂烩”等问题,完善平台搜索、咨询等功能。

(四)进一步创新互动模式。积极探索通过网上调查、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等形式开展政民互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回应公众诉求。进一步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可视化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并做好舆情监测,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的填写和报批,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审查、法规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一年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27条,涵盖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数、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数、市级主流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数等各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通过制定下发《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试行)》、《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科室直到主管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1.信息公开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有三条途径进行信息发布:一是优先选用政府信息网站发布。二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受理服务。三是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发布信息。

2.及时完善政府网站相关功能版块

在“政务公开”栏目,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办事指南、目录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等进行了调整完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通过完善网站“政民互动”板块、“淄博安监”微信微博,主动接受群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双公示”,2018年共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564项,注销许可事项73项,行政处罚结果114项。

3.网站信息公开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机构职能、要闻、工作动态、公文公告、政务公开、安委会工作和党建专栏。

公开类别

主要内容

机构职能

公开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职责,共3项内容。

要闻

公开了省、市领导部署、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活动,共60内容

工作动态

公开了市局动态和区县动态共73条信息。

公文公告

公开了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制订下发的105份公文。

政务公开

公开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执法检查信息等9项内容共95条信息

安委会工作

公开了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大事记共27项。

党建专栏

公开了理论学习、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扶贫帮困等7项内容,共29条信息。

合计

392

    4.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按照分类及时发布信息。网址:http://ajj.zibo.gov.cn/;二是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法制办网站、山东省应急管理局网站、应急管理部网站报送信息,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四是运用微信、微博进行政务宣传。充分运用新媒体及时、灵活的特点进行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160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15条。

回应解读情况

1.充分利用新媒体,促进信息公开。2018年1月开通运行了“淄博安监”微信公众号,紧紧围绕推动重点工作,集中发布全市安全生产的工作动态。一年来,“淄博安监”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已超过22万人,架起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桥梁。同时,继续加强与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鲁中晨报、大众网的联系合作,定期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做好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全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领导调研督查等宣传报道工作。先后曝光一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参加2期淄博市“政风行风热线”,做好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在节目中提出的相关问题。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互动交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开展安全生产群众性宣传活动、宣传咨询日、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约谈等一系列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注问题。今年共展出安全宣传展板750余块,悬挂宣传标语120余幅,设置咨询投诉台50余个,累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5000余份,收集建议和投诉60余份。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了答复。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被举报、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发生。

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

为贯彻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淄安监函发〔2018〕131号),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将贯彻落实的任务进行了分工,要求各科(处)室按分工做好各项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市化转办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公开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等信息,在网站“政务公开”目录下设置“执法检查信息”子目录,公开了执法人员信息、专项执法总结和每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等11项内容。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2018年2月份,在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二是推进政府会议公开。将局办公会研究确定的事项及时公开,“淄博安监”微信公众号4月9日、7月18日、10月17日分别推送了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三是推进政策执行公开。在“规划计划”栏目中公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全局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等12项内容;四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我局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所有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三)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网站设立的“财政预决算”专栏及时公开2018年度部门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二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14项、检查执法信息59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公开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政策解读,定期向社会公布“黑名单”。

(四)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方面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根据要求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5月30日公开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后,5月31日在网站上发布了政策解读;二是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对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及时收集,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网站“政民互动”板块,全年共收到16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及时进行办理回复。6月27日,举行“市民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共计23名市民走进我局,看变化、谈感受、提建议,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五)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方面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方位落实“一次办好”事项公示制度,“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流程图、申请表示范文本,适用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及承诺告知书示范文本等资料,在政务服务网和我局网站均有公示,并提供下载;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制定《淄博市安监局“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认真梳理和落实“一次办好”事项清单,7月底开始按照“颗粒化”拆分及动态管理原则,将我局第一批公布的49项“一次办好”事项调整为55项,并按要求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展示(固定飘窗);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9月底,我局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办理人员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做到了“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门办理”。事项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主要负责人向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政务服务事项先批后签。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事项、即办件由受理人员当场办结,承诺件由承办人员在承诺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由承办人在3日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确定后,包括注销、补证等简单事项已全部录入政务服务网办理。

(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

一是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网站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设置、服务指南、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局办公室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各科室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七)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根据市电政信息办统一要求,配合落实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二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一年来,“淄博安监”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已超过22万人,推送信息186期,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微博推送400条,公开政府信息115条。

(八)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方面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听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年初制定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教育等形式加强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等等。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同时,进一步梳理原有政府信息,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特此报告。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09










淄博市安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21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改进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安全监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监管行政效能。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安监机构;政务公开;安监要闻;公文公告;安全生产动态;安委会工作;重要活动和图片新闻;法律法规;事故通报;安全评价报告评分排名公示;安全文化;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局长信箱及官方微博。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83条,涵盖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市级主流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等各方面。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2名兼职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突出发挥我局门户网站的对外公开作用,切实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分管领导亲自审定每一项对外公布的信息,不定期检查、督促信息公开情况。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通过制定《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安监发〔2013〕16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发〔2013〕185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字〔2014〕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发〔2015〕73号)、《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淄安监发〔2016〕76号),健全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科室直到主管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三)指导区县安监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发[2015]37号),对各区县安监局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公布了考核标准,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考核通报。在政府网站“区县安全生产动态”板块,公开了各区县工作动态357项,并将各区县工作动态及时向国家和省安监局上报,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在政府网站法律法规版块,公开了《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及时发布解读文章,对《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进行了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互动交流。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全生产群众性宣传活动、宣传咨询日、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约谈、安全生产异地执法、全市中小学生安全主题征文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全民的安全素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参与意识,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持和精神动力。
  3、充分利用媒体,促进信息公开。加强与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鲁中晨报、大众网的联系合作,定期定时公开相关安监工作信息,做好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全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领导调研、督查等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做好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生产“五打”专项行动、四个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外包工程专项治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信息宣传工作。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淄博行”、“安全巡查在行动”等专题报道。8月17日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五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及具体追责办法、2016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和《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情况等。定期参加淄博市“政风行风热线”,做好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在节目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充分运用“淄博安监”政务微博,主动接受民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加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省安委会(省安办)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事故批复结案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对外公开,2016年共公开2起事故。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舆情引导和对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后社会反响的预判工作,密切跟踪公开后的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三是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安全监管物联网将雷电、雨量情况及时发布给相关矿山、危化品企业,配合市应急办等部门及时提供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及时完善政府网站相关功能版块。在“政务公开”栏目,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目录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增添“安全评价报告评分和排名公示”版块,用评分衡量评价报告质量,用排名展示机构服务水平,通过市场信誉激励和约束评价机构,既有效提高了安全评价报告质量,又促使评价机构自主抓好服务。通过完善“局长信箱”、淄博安监微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等版块,主动接受民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市法制办网站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
  (二)信息公开主要类别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1、安监机构;2、政务公开;3、安监要闻;4、公文公告;5、安全生产动态;6、安委会工作;7、事故通报;8、法律法规;9、安全评价报告评分和排名公示。

  公开类别

  主要内容

  安监机构

  公开了市安委会职责,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职责,共4项内容。

  政务公开

  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等8项内容。

  安监要闻

  公开了省、市领导部署、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活动,共76项。

  公文公告

  公开了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制订下发的241份公文和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动态

  公开了市局动态和区县动态共457条信息。

  安委会工作

  公开了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大事记共40项。

  事故通报

  公开了2016年2起较大事故的调查报告。

  法律法规

  公开了8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

  安全评价报告评分和排名公示

  公开了10家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价报告质量评分和排名公示。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继续完善淄博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2名兼职人员,按照分类及时发布信息。网址:http://ww.zbajj.gov.cn
  2、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法制办网站、山东省安监局网站、国家安全总局网站报送信息,进行信息公开。
  3、加强新闻媒体合作。与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鲁中晨报、大众网加强联系合作,定期定时公开相关安监工作信息。
  4、运用微博进行政务宣传。充分运用微博的及时、灵活的特点,及时更新信息工作内容,进行信息公开。2016年共发布微博14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信息公开被举报、复议和被诉讼的情形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监察情况
  通过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科室直到主管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十、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市安监局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大,审查任务重,涉及科室多,专业人员不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强化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集中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

 

淄博市地震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在淄博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地震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结合地震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实施水平。据统计2015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3条,其中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条、部门动态类信息197条、行政事项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及统计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监测科科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局办公室先审查确认无涉密、无敏感信息后签批,分管领导签批后再由网络管理员网上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双渠道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每天24小时震情值班工作,开展震情监测跟踪,及时热情解答群众震情咨询。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2015年度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对涉及2个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1.行政权力公开

   2015年度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在指定网站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开。并根据市政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的要求,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批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两项缩减为一项,其中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批已取消,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市地震局网站公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业务手册,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进行公开,以方便公众进行查询。同时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全省办理时限最短)。

   2.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我局2015年财政预算以及2014年财政决算的详细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及时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机构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电话、监督电话、单位网址、电子邮箱、英文名称、业务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计划规划和部门动态等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淄震发〔2015〕1号)

   2.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表彰全市2014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淄震发〔2015〕10号)

   3.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成立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淄震发〔2015〕20号)

   4.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震发〔2015〕21号)

   5.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命名第一批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通知(淄震发〔2015〕24号)

   6.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举办淄博市“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网上有奖答题活动的通知(淄震发〔2015〕25号)

   7.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官方微博试运行的通知(淄震发〔2015〕26号)

   8.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地震局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震发〔2015〕40号)

   9.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淄震发〔2015〕45号)

   10.关于印发《淄博市地震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淄震组发〔2015〕1号)

   11. 关于印发全市地震系统2015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2015〕19号)

   12. 关于做好7.28唐山地震纪念日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通知(〔2015〕49号)

   13.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5〕79号)

  (二)规划、计划

   1. 淄博市地震局2015年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打算(〔2015〕87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类

   1. 淄博市地震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收费信息。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局办公室先审查确认无涉密、无敏感信息后签批,分管领导签批后再由网络管理员网上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开展自查,未发现涉密信息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公开了下属事业单位淄博遥测地震台网概况、工作职能及服务承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还不够完善,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通过淄博市地震局网站、淄震快讯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未接到网上咨询。

   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地震局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13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9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9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张志毅         审核人:史清明     填报人:陈童
  联系电话:3887657                    填报日期:2016.1.22

 

淄博市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5-02-2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要求,市安监局及时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法[2014]29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细化标准,强化落实,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保障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2名专职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突出发挥我局门户网站的对外公开作用,切实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分管领导亲自审定每一项对外公布的信息,不定期检查、督促信息公开情况。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1.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7月9日,局长勾东升代表市安监局向到场新闻媒体发布了我市安全生产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并演示由市安监局自主研发的安监物联网系统,通过问答形式,及时解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2.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新渠道,拓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门户网开设了“安监要闻”、“公文公告”、“安全生产动态”、“安委会工作”等板块,可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利用“淄博安监”政务微博,专设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微博,动态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实效性,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解决提出的问题。

3.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拓展网站互动功能。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门户网开设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信息查询”功能,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在网站增添“安全培训模拟考试”系统,方便考生模拟自测,促进对安全生产的学习。增添“招标项目网上申报”系统,通过网络即时做好招投标工作的申报,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市局网站访问量超过2000000人次。通过完善“局长信箱”,及时发送信息与局长沟通,增添“淄博安监微博”政务微博链接,主动接受公众建议和情况反映,从而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和“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理清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全面、准确地予以及时更新信息,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刘晨刚和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渠道发布信息,与淄博新闻频道、淄博日报、淄博广播电台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及时发布重要活动,截至目前,在媒体已报道相关安全生产新闻30余次,其中专题工作报道已有10余条,力争做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时进行,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定期出版《淄博安全生产杂志》,图文并茂,公开发布近期的重要内容

2、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由行政许可科负责,2014年7月底已完成。二是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审批事项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行政许可科负责,7月份已完成。三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和人员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正在结合运用淄博市行政执法系统,将行政处罚信息实行全过程公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基础建设。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2014年起用2年时间对所有相关人员轮训一遍。建立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及时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时,依法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以公开的,要说明理由。正在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监督保障制度。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提升新媒体使用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对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同时,定期对网站的查询功能进行更新,丰富查询内容,方便公众更准确快捷的查询。

 

 

 

淄博市安监局

                                        

                                         2014年12月9日

市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4-01-17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81条,涵盖机构设置、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业务服务等各方面。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2名专职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突出发挥我局门户网站的对外公开作用,切实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分管领导坚持公开原则,亲自审定每一项对外公布的信息,不定期检查、督促信息公开情况。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和公开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逐步扩大事故报告公开比例。二是加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调查的事故,及时向社会发布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健全联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认真做好《条例》实施前信息公开清理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2006 年初到2008年4月份形成但未移交市档案馆的尚在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网上公开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2005年及以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网上公开工作。我们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了认真检查清理,通过清理我局2008年4月份以前规范性文件已全部交由市档案馆进行保存,2008年4月份以后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门户网开设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功能,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 2013年市局网站访问量超过150余万人次。

(二)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建设、主要职责;2、法律法规;3、文件通知; 4、安全生产动态;5、安委会工作;6、安全生产大事记; 7、重要活动和图片新闻;8、服务指南;9、安全生产杂志。

机构建设、主要职责方面,公开了市安委会职责,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职责,共4项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试行办法》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文件通知方面,公开了我局和市安委会制订下发的285份公文和规范性文件。

工作动态方面,公开了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规划、工作动态194项。

安全生产大事记方面,公开了我局2013年1月至12月安全生产大事记,共12项。

重要活动及图片方面,公开了省、市领导部署、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活动,共44项。

新闻信息方面,在国家安监局、省局、市政府网站,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发表新闻稿件共90余篇。

行政许可方面,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建设项目三同时方面的11项行政许可程序。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继续完善淄博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2名专职人员,按照分类及时发布信息。网址:http://ww.zbajj.gov.cn

2、及时向省安监局网站、国家安全总局网站报送信息,进行信息公开。

3、《淄博安全生产杂志》定期出版,图文并茂,公开发布近期的重要内容。自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已出版5期;

4、与新闻媒体合作,与《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建立联系,定期定时公开相关安监工作信息,现已报道过主题为“安全监管教育培训工作”“危化品企业驻厂安监员工作”“领导带班制度”“乡镇等级管理”等管理工作信息;

5、运用微博进行政务宣传。在新浪和腾讯注册了政务微博,充分运用微博的及时、灵活的特点,及时更新信息工作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共受理5起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受理信函1份,电子邮件3封,当面申请1次,都按规定及时进行了回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无信息公开被举报、复议和被诉讼的情形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监察情况

通过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了制度。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制科室直到主管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九、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文件的数量大,任务重,信息发布和审查力量不足。

(二)改进措施:

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做好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定期维护,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定期对网站的查询功能进行更新,丰富查询内容,方便公众更准确快捷的查询。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481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2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285

      3.业务公开信息

194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0

      5.财务预算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5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1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书

3

      3.当面申请数

1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5

其中:1.同意公开书

3

      2.同意部分公开数

2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6590

其中:1.纸质文档

2845

      2.电子文档

3745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7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5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市安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3-01-20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75条,涵盖机构设置、法规文件、业务服务、安全宣传等各方面。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1名专职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突出发挥我局门户网站的对外公开作用,切实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分管领导坚持公开原则,亲自审定每一项对外公布的信息,不定期检查、督促信息公开情况。

(二)加强宣传教育。我局认真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安监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和公开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编制了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修订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门户网开设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信息查询”功能,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

(二)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建设、主要职责;2、法律法规;3、文件通知; 4、安全生产动态;5、安委会工作;6、安全生产大事记; 7、重要活动和图片新闻;8、服务指南;9、安全生产杂志。

机构建设、主要职责方面,公开了市安委会职责,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职责,共4项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新修订)、《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13余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文件通知方面,公开了我局制订下发的346份公文。工作动态方面,公开了各职能科室的主要工作规划,工作动态,共46项。

安全生产大事记方面,公开了我局2012年1月至12月安全生产大事记,共12项。

重要活动及图片方面,公开了省、市领导部署、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活动,共36项。

新闻信息方面,在省局、市政府网站,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等发表新闻稿件共75篇。

行政许可方面,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建设项目三同时方面的11项行政许可程序。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门户网站提供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证方面的信息查询功能,可供查询的数据有91673条;提供下载常用表格、安全常识等100余项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1、淄博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abajj.gov.cn;2、市政府门户网站;3、山东省安监局网站;4、新闻媒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全年无信息公开被举报、复议和被诉讼的情形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信息工作调度,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375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16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331

3、业务公开信息

28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0

      5、财物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3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3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18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4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市安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2-02-06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51条,涵盖机构设置、法规文件、业务服务、安全宣传等各方面。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1名专职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突出发挥我局门户网站的对外公开作用,切实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分管领导坚持公开原则,亲自审定每一项对外公布的信息,不定期检查、督促信息公开情况。

(二)加强宣传教育。我局认真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安监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和公开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编制了淄博市安监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修订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门户网开设了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信息查询”功能,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2011年市局网站访问量超过1200000人次。

(二)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建设、主要职责;2、法律法规;3、文件通知; 4、安全生产动态;5、安委会工作;6、安全生产大事记; 7、重要活动和图片新闻;8、服务指南;9、安全生产杂志。

机构建设、主要职责方面,公开了市安委会职责,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职责,共4项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文件通知方面,公开了我局制订下发的222份公文和规范性文件。

工作动态方面,公开了各职能科室的主要工作规划,工作动态,共34项。

安全生产大事记方面,公开了我局2011年1月至12月安全生产大事记,共12项。

重要活动及图片方面,公开了省、市领导部署、参加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活动,共38项。

新闻信息方面,在省局、市政府网站,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等发表新闻稿件共58篇。

行政许可方面,公开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建设项目三同时方面的11项行政许可程序。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门户网站提供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证方面的信息查询功能,可供查询的数据有91673条;提供下载常用表格、安全常识等100余项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1、淄博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abajj.gov.cn;2、市政府门户网站;3、山东省安监局网站;4、新闻媒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1年信息公开申请数共13条,其中网电子邮箱申请5条,当面申请8条,公开信息8条,部分公开信息5条。全年无信息公开被举报、复议和被诉讼的情形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较少。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附件: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351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4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8

3、业务公开信息

339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0

      5、财物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13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5

      3、当面申请数

8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1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5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5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5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18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2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市安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1-02-22

市安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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