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台风受灾群众免费“上保险”

发布日期: 2019-08-29 08:45: 18 浏览次数: 字体:[ ]

台风“利奇马”给我市部分群众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为解决受灾群众实际困难,8月28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再次对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做了详细解读。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要求,早在7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等12部门已联合印发《淄博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目前,围绕此次台风灾害的理赔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淄博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政府全额买单,淄博市应急管理局代表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与主承保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等9家保险机构签订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合同,统一缴纳保费,具体负责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理赔管理等工作。保障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区域内的外来人口;保险标的为人身、居民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基本保障额度为:以我市保费额统算,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元/人/月。
  目前,主承保此次台风灾害的太平洋财产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和其他8家保险公司正在进行入村查看的收尾工作,后续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太平洋财产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受灾群众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都可以直接拨打客服热线95500进行报案,也可直接到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报案,申请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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