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

发布日期: 2019-04-25 14:01: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应急管理局将从4月下旬到5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集中执法行动采取市安监支队副科以上人员带队,区县局执法骨干、安全专家参与的形式,组成9个执法组,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区县报送的待检企业名单确定检查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企业,计划检查企业115家,检查内容以《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标准(第一版)》为主。执法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全部移交陪检区县局依法处理。本次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实行检查情况日调度制度,并成立督导组对各执法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4月23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区县局分管局长、安监大队大队长以及执法组组长参加的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方案。会议要求:一是要思想重视,加强集中执法行动组织领导。执法是各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工作职责,也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有力手段,更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要求。这次集中执法行动,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后由市局组织的第一次集中执法行动,各区县局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落实《行动方案》的安排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扎实、有序推进。二是要旗帜鲜明,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参加集中执法行动的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严格依法执法,查出的违法行为,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停产停业整顿,涉及处罚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形成安监执法的强有力震慑。通过严格执法,切实查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当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夜人”。三是要多措并举,确保取得圆满丰硕成果。执法要严格按照执法标准,敢于动真碰硬、查处重大问题;要树立靶向意识,关键节点要查透查细。依法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和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执法不是替企业排查隐患,要注重对生产作业现场和员工实践操作能力的检查,要对工艺、职责等进行现场抽查考核。执法过程中要及时固定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同时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综合采取新闻媒体曝光、联合惩戒和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等措施,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和安监执法高压态势。行动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按行业梳理集中执法查出的安全问题,分析存在原因、提出监管建议,形成检查报告并向区县政府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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