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公布2-3月重大事故隐患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日期: 2018-04-09 17:06: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2-3月份,全市共发现4家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区域

执法检查发现问题

1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周村油库)

周村区

1、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2、未按照规定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

2

淄博安泽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周村区

1、未按照规定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

3

山东金召矿业有限公司

临淄区

1、未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地面建筑物防雷设施);2、未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查体(采矿车间7人)。

4

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

市属

1、聚合反应装置无紧急停车系统;

2、液氨钢瓶存放车间西侧制氮房设有2个氢气缓冲罐为甲类,设置的YX-微热量智能控制器为非防爆电器,氨分解装置的控制箱和电器设备在爆炸危险区内不防爆;

3、制氮房未安装有毒气体报警仪;

4、苯乙烯、丙烯腈储罐与围堰间距不满足要求,50m3环氧乙烷与围堰间距不足;

5、50m3环氧乙烷罐区与卸车泵间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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