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危化品企业试生产监管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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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桓台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危化品企业试生产监管措施,讨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桓台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说: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工作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县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安全及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县政府组织人员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专题研究其可行性。 根据《通知》要求,化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要求,进一步规范化工装置试生产的必要条件、基本程序和标准要求,及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确认试生产条件。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外聘专家对试生产方案和试生产条件的签字确认意见、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试生产安全评价报告书面报各镇后,由各镇组织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对发现问题整改完毕后上报县安全监管部门。 化工建设项目属于省市县重点项目的,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工作职责对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开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属于重点项目的,经化工企业自查和聘请评价单位编制试生产评价报告、各镇聘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后直接上报县安全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及时跟进,形成监管合力。 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缩短工作时限,在涉及重点项目化工企业上报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时,可由各镇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同时对试生产开展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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